法國《回聲報》網站4月19日發表記者格雷西永的報道“專利:歐洲終于做好戰斗準備”(趙可心譯),摘要如下:
幾周后,歐洲企業將有兩個新的工具保護自己的創新。一方面,一項專利一旦得到歐洲專利局批準,就會在歐洲17個國家生效,包括除英國和西班牙以外最重要的經濟國家,而且未來可能會有更多國家。這項專利的成本將與企業到目前為止在保護專利領域最重要的4個歐盟國家(德國、法國、荷蘭和意大利)所支付的成本大致相同。另一方面,歐洲將設立統一的專利法院,對知識產權爭端做出裁決,對這17個國家具有效力,其初審法院將設在巴黎。
新制度將“為小企業、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帶來真正的好處”。到目前為止,企業必須在自己已有商業或工業業務的每一個歐洲國家保護自己。在該制度中,“工業產權構成了單一市場的內部邊界”。主要是因為維護這些專利要反復付出成本。
更難的是,當前制度要求企業在發生爭端時能夠在這些歐洲國家中的每一個單獨處理。這需要“大量資源,要能夠管理復雜性,在不同國家請律師,以及在不同國家面臨不同裁決的可能性”。所有這些障礙都促使公司在美國申請專利,把美國法院的判決作為威懾,迫使歐洲潛在的惡意競爭對手望而卻步。
正是在這點上,擁有高水平研究的歐洲落后于美國,甚至落后于中國。“考慮到歐洲的專利成本,許多設想沒有得到充分的保護,這不利于讓它們在投資者那里得到應有的重視”。
“歐洲單一市場范圍內的統一保護會更方便投資者理解該制度”。統一專利為創新公司提供了一個來自17個國家的潛在活動場地,將大大提高其對投資基金的吸引力,并可能有助于解鎖初創企業發展的這一決定性階段,而這一階段在歐洲往往存在不足。
時機似乎很合適。在歐盟“拿出數十億歐元投資于創新和環境”之際,這項新專利機制會形成“非常重要的行星連珠效應”。在歐洲申請的專利數量開始增加之際,“統一專利將強化這一勢頭”,同時為歐洲提供一個新的地緣政治武器。
到目前為止,許多歐洲公司只在四五個歐盟國家保護其發明,這使得外國公司在其他歐洲領土上建立自己的勢力來與歐洲公司競爭。“歐洲正在變成一個像美國一樣的集團,對我們的中國朋友來說,進入歐洲將變得更加困難”。
必須看看統一專利誕生的條件:這是一條真正的斗爭之路,因為必須面對國家主權挑戰,財政和語言層面的擔憂,行會主義的抵抗,甚至一些體制上的敏感問題。
這個想法早在20世紀40年代末就被提出,但經過很長時間才被認真對待。“在一些國家,有的行業獲益于內部市場的分散,特別是咨詢行業,它們不顧一切抵制這種主張”。
然而,隨著1993年單一市場成立,碎片化制度的荒謬之處變得顯而易見。歐盟委員會提議設立共同體專利,以歐盟法院的司法權力為支撐。翻譯成所有歐盟語言的想法隨后被否決,因為對于一個旨在簡化發明者專利申請流程的計劃來說太復雜了。構想從企業的期望重新出發。促成建立一項務實的制度,繞過嚴格的共同體框架。
“一些國家擔心會損失很多錢,尤其是奧地利和荷蘭,它們的專利稅特別高”。一次又一次會議之后,發明一個數學公式,可以用讓有關國家幾乎無痛的方式分配統一專利的收入。這個公式仍然保密,因為該議題還很敏感。
然后是要消化英國“脫歐”,時任英國首相特雷莎·梅宣布英國希望繼續參與新機制,導致歐洲人出現分歧——巴黎反對,柏林贊成……她的繼任者鮑里斯·約翰遜決定永久退出該計劃。最后,位于卡爾斯魯厄的德國憲法法院從中作梗,裁定德國議會對統一司法權的批準不符合規定。這證實了統一專利及其相關的司法權是“歐洲最古老而且也可能是最難落實的計劃之一”。
(馬秀山摘錄202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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