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5日電 (牛晴晴 付寧)5日,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布“促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資金獎勵辦法”,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帶動企業綠色健康高質量發展,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12月5日,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布“促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資金獎勵辦法”。 主辦方供圖
獎勵辦法包括對大氣污染防治環保技術改造類項目,獎勵標準由項目實際支付金額的20%提升至30%;企業自有燃油燃氣商用車置換為氫能源等新能源商用車項目,獎勵標準由新能源車輛終端售價的20%提升至30%—50%;綠色建筑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等。
北京經開區管委會副主任石威介紹,本辦法結合年度污染防治攻堅戰和雙碳工作,共設置污染防治、節能降碳、綠色建筑3大類27個支持方向。同往年相比,呈現“增加支持方向、提高支持力度、擴大支持范圍、簡化兌現流程”等四大亮點。
自2014年起,北京經開區設立環保專項資金,后更名為“綠色發展資金”。從2014年到2022年,經開區累計支持環保、節能、綠色建筑等項目596個,支持資金約3.33億元,共帶動企業環保投資16.62億元,對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起到了積極作用。
截至目前,北京經開區已建成綠色工廠32家,占北京市總數近30%;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5家,占全市總數近1/4。
石威稱,獎勵辦法不僅為企業節能減碳工作強化了政策支撐,也為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奠定了制度基礎,助力實現社會經濟與生態建設雙贏發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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