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北京市三中院向社會發布一則涉案件執行的懸賞公告,根據公告內容,如有公民能提供有效線索,最高賞金將高達一億多元。
北京日報記者從三中院獲悉,懸賞被執行人為中能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公司注冊地位于北京市懷柔區,執行標的為三億三千九百零九萬一千三百七十元及資金占用費、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法院執行依據為重慶仲裁委員會作出的(2020)渝仲字第1371號裁決,債權人為重慶市電煤儲運集團有限公司。目前,本案尚無執行到位款項。
公告顯示,任何公民在該案執行完畢之前,提供法院尚未掌握且真實有效的被執行人中能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的財產線索,使本案債權全部或部分實現的,獎賞執行到位金額的30%。同時法院也提醒,法院將對舉報人員相關情況予以保密,并嚴禁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舉報線索。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 徐慧瑤)、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監制:童曙泉
編輯:張小英
流程編輯:嚴圣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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