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異新冠病毒德爾塔毒株在全球肆虐。接種疫苗依然是目前最有效的新冠病毒預防手段。不同技術路線的疫苗是否可以混合接種,同一種技術路線的不同廠家的疫苗是否可以混打,也成為各國政府和科研界探討的話題。
一些國家存在曾改用不同的新冠疫苗進行第二次接種。4月14日,丹麥國家血清研究所(SSI)指出,接種首劑阿斯利康新冠疫苗之后,第2劑無論接種輝瑞(Pfizer)/BNT或莫德納(Moderna)的mRNA疫苗,都能產生“良好防護力”,但該研究沒有提供與新冠病毒相關的死亡或住院的療效數據。
丹麥國家血清研究所指出,“研究顯示,在完成混打兩種不同廠牌疫苗14天后,感染新冠的機率比沒有接種低了88%”。丹麥混打研究是在今年2-6月的5個多月期間進行,當時的主流病毒是Alpha變異株,在近期全球普遍遭遇德爾塔毒株時,是否還有相同防護力仍無法斷定。
今年7月,德國常設疫苗接種委員會宣布,根據評估,首次接種阿斯利康疫苗的人將在至少4周后接種mRNA疫苗作為第二劑。
然而,事實上,歐洲藥品管理局(EMA)還沒有發布“混打”的建議,世界衛生組織(WHO)也沒有。WHO曾警告個人不要混合不同劑量的新冠疫苗,稱該決定應由衛生當局做出。
武漢大學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專家宇傳華教授告訴健康時報記者:“最好不同新冠疫苗制備工藝的產品不混打,世衛組織和中疾控都有明確說明。任何東西都要有實驗數據來說話,比如說混打會不會產生更好的效果,或者說有沒有什么毒副反應,都是需要有臨床試驗數據來支撐,而不是一種猜想。”
中國疾控中心免疫規劃首席專家王華慶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布會上表示,目前我們國家在疫苗接種的過程中,不同技術路線的疫苗是不能進行替換的。也就是說,如果首針接種了兩針次的滅活疫苗,后續就要用滅活疫苗來完成。如果首針接種了三針刺的重組新冠病毒疫苗(CHO細胞),后續的第二針、第三針,也只能用重組新冠病毒疫苗(CHO細胞)來完成。假如存在特殊情況,導致無法用同一個企業的同一個品種的疫苗來完成接種,那么后續可以用不同廠家生產的相同技術路線的疫苗來完成后續的接種。在新冠疫苗接種技術指南第一版當中也有這樣的規定。
8月9日,艾棣維欣宣布,其新冠DNA候選疫苗,已獲準與滅活疫苗開展探索序貫免疫策略的臨床試驗。與新冠DNA疫苗進行聯合免疫的滅活疫苗為北京科興研發的克爾來福。艾棣維欣創始人兼董事會主席王賓博士表示:“不同技術路線疫苗開展異源初免-加強的序貫免疫策略是疫苗應用領域的一個重要研究方向,為進一步增強各技術路線疫苗的免疫效果提供了高效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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