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63歲的內蒙古“警虎”馬明站在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告席上,他被控19年間受賄1.5785億余元。馬明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馬明受審。據人民日報
馬明歷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長,吉林省商務廳廳長,吉林省遼源市委書記,吉林省副省長、公安廳廳長,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內蒙古自治區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2019年12月在任上落馬,2020年11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稱,馬明大肆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系統的政治生態;追求物質享受,既要當官,更要發財,與不法商人大搞權錢交易。
此前,內蒙古“政法虎”,曾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邢云,2019年12月邢云被判死緩,其斂財數額高達4.49億元。
馬明。資料圖
被控19年間受賄1.5785億余元
據新華社消息,5月27日,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馬明受賄一案。淄博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馬明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山東省淄博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0年至2019年,被告人馬明利用擔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長,吉林省商務廳黨組書記、廳長,吉林省遼源市委書記,吉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內蒙古自治區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處理和獲取貸款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5785億余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馬明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馬明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30余人旁聽了庭審。
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曾和“大老虎”孫政才共事
馬明,1957年10月生,遼寧遼中人,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經濟學碩士,研究員、副總警監。
馬明早年曾在吉林省德惠縣米沙子公社當知青,從1975年7月至2012年6月,他在吉林省工作了37年。
據檢方指控,馬明貪腐起點在2000年,斂財首站是在擔任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長任上,之后從吉林一路斂財至內蒙古,貪腐長達19年。
馬明是在2002年3月履新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長的,1年多后轉任財政廳副廳長(正廳長級),2006年1月任省商務廳廳長,2008年1月任遼源市委書記。
在遼源,馬明曾和“大老虎”孫政才共事過。
在馬明履新遼源市委書記不久,2009年,時任農業部部長的孫政才空降吉林,成為吉林省委書記(2009年至2012年)。
孫政才履新吉林后不久,2011年5月,馬明從遼源到了吉林省政府,并履新省公安廳廳長。2012年1月,馬明晉升為吉林省副省長,躋身副部級行列。
大肆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政治生態
2012年6月,馬明離開工作37年的吉林,來到內蒙古自治區,任自治區副主席、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
2014年,馬明曾代表自治區公安廳黨委鄭重作出了不公車私用、不利用職權參與經營活動、不收送禮金、不封官許愿、不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自己的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等“七項廉政承諾”。
2018年1月,馬明轉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一直到2019年12月1日,馬明在任上落馬。
2020年11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馬明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通報提到,馬明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住宿安排,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此外他還被指大肆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系統的政治生態,追求物質享受,既要當官,更要發財,與不法商人大搞權錢交易等。 馬明當初作出的七項承諾全部違背 。
內蒙古政法反腐,馬明多名下屬被查
2018年9月以來,內蒙古政法系統數十名官員先后被查。這場反腐風暴的風暴眼則是“大老虎”邢云。
2018年10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他曾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9年12月邢云被判死緩,其斂財數額高達4.49億元。
邢云落馬后,在當地政法系統引起連鎖反應,震蕩頻繁。 法院透露,邢云檢舉揭發他人犯罪問題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
在邢云落馬后短短一周左右,3名當地公安系統主要官員先后“出事”: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杜寶君,內蒙古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原副廳長孟建偉(正廳級)相繼被查。2018年11月1日凌晨,內蒙古公安廳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李志斌在公安局休息室內自縊身亡,時年51歲。
2019年6月,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趙云輝被查。2020年9月,趙云輝受審,他被指涉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非法持有槍支罪。
而趙云輝落馬5個多月后,2019年12月1日老上司馬明也落馬了。馬明是繼邢云之后內蒙古政法系統被查的又一“大老虎”。落馬的三名公安廳副廳長,還有同期被查的多名各市(盟)公安局長,皆是馬明的下屬。
馬明系十八大以來內蒙古第8位落馬省部級干部,也是其間該職位上被查第三人。此前被查的7人分別是: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自治區黨委原常委、自治區原副主席潘逸陽,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韓志然,自治區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云,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書記云光中。馬明曾與白向群、云光中共事多年,三人均被指“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生態”。
文:梁建忠
(資料來源:新華社、中央紀委國家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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