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9 / Friday
與陳主席商榷:
職業足球是公益事業么?
3月19日晚,央視《白·問》欄目播出白巖松對話中國足協主席陳戌源。面對白巖松的提問,陳主席侃侃而談,雖不敢說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但算得上是有問必答,官腔不多。
談到上屆中超聯賽冠軍江蘇蘇寧隊停止運營時,陳主席說,他本人與蘇寧投資人多次溝通,他認為,俱樂部投資更應該考慮足球本身是個社會公益產品,投資人應該多考慮投資足球的社會責任和社會形象。陳主席對江蘇隊的行為很遺憾,希望以后盡量不要發生這種事。
之后,陳主席在談到去年多家俱樂部退出職業聯賽時,再一次強調:足球俱樂部還是要有信念,對足球的投資,不像企業對一個投資項目,商業不是最根本的選擇,要有社會責任和社會形象。
陳戌源:“蘇寧”退出或將江蘇隊還存在 準入球隊下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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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小時左右的訪談中,陳主席數次談到職業足球俱樂部的公益屬性和社會責任,言下之意:搞職業足球不要老想著賺不賺錢,只要堅持一顆公益的心,哪怕經營有困難,那困難也只是暫時的。
公益事業、社會責任、社會形象……這些大詞拋出來,簡直就要站在了道德制高點。聽陳主席一席話,那些知難而退的俱樂部老板該不該羞愧,該不該后悔沒有為中國足球事業奉獻最后一絲光與熱?
然而,職業足球真的是公益事業么?斗膽與陳主席商榷之。
首先,我們看看什么是公益事業。
公益從字面的意思來看是為了公眾的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對此有明確定義:
本法所稱公益事業是指非營利的下列事項:
一、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
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三、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
四、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
請注意,體育事業名列其中,但有個大前提是:非營利的體育事業。
比如,我們銷售體育彩票,所得體彩公益金,用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和公共體育服務,人民群眾普惠受益,這自然屬于公共事業。
但,將職業足球聯賽和足球俱樂部納入公益范疇,那公益的對象是誰?
一家中超球隊,年投入少則數億元,多則十幾億元。限薪令實施前,中超球員(含外援)平均年薪過千萬元,限薪后,本土球員頂薪也達到500萬元,外援頂薪達300萬歐元。
假如老板們花錢投資足球是做公益,真金白銀源源不斷流到球場上千萬富翁們的荷包,與其說這是公益,倒不如說這是對足球技能優異者的定向利益輸送。
極少數人的財務自由,顯然算不上公益。
那么,是對球迷的公益么?
到現場看球,球迷是要花錢買票的;去客場看球,車票和酒店住宿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鐵桿球迷購買正版球衣也是必須的,這一系列套餐下來,每個賽季花幾千塊也不稀奇。
從球迷口袋里掏錢,似乎也算不上公益。
或者,陳主席會說,還有那些免費看電視直播的呢,起碼也公益了他們吧。
然而,眾所周知,中超版權是賣錢的,此前5年賣了80億元,雖然實際到賬不到一半,但好歹也有個幾十億。
電視臺直播中超,還在賽前賽后時間段賣了一批廣告。
換而言之,每一名中超聯賽電視觀眾為之提高的收視率,都轉換成了電視臺從廣告金主爸爸賺來的人民幣。
作為一名只看電視不看現場的偽球迷,我是堅決不承認被陳主席公益了的。
現在,我們大概能夠知道職業足球聯賽和俱樂部老板們并沒有公益誰。
階段性證明完畢。
也許,陳主席說的不是職業足球俱樂部已經具備公益屬性,而是對他們的殷殷期待:參加足球聯賽,就要懷揣公益之心!
可惜我不是俱樂部老板,如果是,我很想說:一年好幾個億啊,可以給多少孩子提供頓頓有肉有奶的免費午餐,俺為啥要投到這花錢還挨罵的行當做不知道公益了誰的公益?!
職業的歸職業,公益的歸公益。
職業足球俱樂部,從本質上來說,就是一筆生意。球員踢球賺錢,老板運營俱樂部謀利,就好像娛樂圈,演員拿片酬,老板靠票房賺錢,觀眾覺得你的戲好看,那就買票支持。
職業足球,就是提供具備觀賞性的比賽,打造能夠傳染和傳承的足球文化,靠本事從粉絲那賺錢。
至于公益,陳主席搞錯了方向,公益的責任在足協,而不是俱樂部。
中國足協官網上關于足協的介紹很明確:
中國足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事足球運動的組織自愿結成的全國性、非營利性、體育類社團法人;是團結全國足球組織和個人共同發展足球事業、具有公益性質的社會組織。
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江蘇省錫山高級中學校長唐江澎一段話席卷網絡、深入人心:好的教育應該是培養終身運動者、責任擔當者、問題解決者和優雅生活者,給孩子們健全而優秀的人格,贏得未來的幸福,造福國家社會。
陳主席與其奢談職業足球俱樂部的公益屬性,不如召集班子,好好研究一下如何讓孩子們愛踢球、會踢球,通過足球賦予孩子們健康的體魄、堅強的意志、團結的精神。
公益?這才是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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