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體壇胖司機在2021年的第45篇推送。
萬萬沒想到,范志毅參加的這期《吐槽大會》這么火,今天下午居然沒拿到熱搜。
反倒是足協挺早以前就有的一條“禁止利用公共媒體挑起敵意”的規定,不但上了微博熱搜,還成了百度熱點話題。
其實,這個規定自從社交媒體開始成為人們日常獲取信息的主流渠道起,就已經被中國足協寫進了《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
只不過,今年《紀律準則》修訂之后,這條規定突然被媒體同行們發掘出來,并且圖文并茂的給出了范例罷了。
并且,這個規定,設定的初衷,也不是為了限制球員言論自由,而是為了保護他們。
遠的不嘮,就說這兩天最熱的話題。
咱們的球員,上個綜藝節目,吐兩句槽,念念人家脫口秀編劇寫的段子,都有各路人馬紛至沓來指指點點,這要是由著他們自己的性子在公共媒體上隨意發布信息,那不得天下大亂?
如今正處在當打之年的中國球員,沒幾個真正意義上接受過完整正規高中文化課教育的。
真正能踢得上職業足球的,大多數十五六歲開始就要跟著俱樂部專業梯隊到處飛了,他們的文化水平著實有限,指望他們說話多有邏輯多智慧,那實在是有點強人所難。
這么一幫大老粗,手里攥著個加V的微博,那真要是一時頭腦發熱,真說點什么中聽不中聽的,出點什么事,到時候足協就是想保他們,都保不住。
前車之鑒也不是沒有,被永久封殺的那位,到現在,在網上不是還查無此人呢么?
再說了,足協真正要處罰的,也不是球員使用公共媒體,而是球員或官員公開煽動他人的敵意和暴力行為。
這一點,準則里,寫的很清楚。
球員或官員公開煽動他人的敵意和暴力行為,給予至少停賽或進入替補席12個月,并處罰款至少20萬元。球員或官員利用公共媒體或比賽日在體育場內或周邊地區出現上述違紀,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至少停賽或禁止進入替補席18個月,并處罰金至少30萬。
說白了,球員也好,官員也罷,您在公共媒體上宣揚正能量,發布自己或者球隊努力訓練的內容,或者哪怕是休息日里大家聚在一起喝茶聊天,甚至一起吃肉打游戲的消息,足協是不會攔著的。
足協真正不讓大家發布的,是那種典型的指名道姓的對其他人煽動仇恨情緒的行為。
舉個簡單的例子。
范某在某娛樂節目上,面對籃球運動員周某、郭某和教練員楊某評頭論足,這但他即沒有鼓動球迷抵制籃球,也沒有煽動球迷仇恨周某、郭某和楊某,甚至他還狠狠的進行了一番自我調侃。
這種行為,足協是不會處罰的,因為范某并沒有煽動他人的敵意和暴力行為。
但是,事后籃球運動員王某在同一平臺另外一檔節目里公開宣揚“什么時候足球運動員都可以去評價我們籃球運動員的好和不好了”,這就有煽動他人敵意的嫌疑。
當然了,在陳述這個例子的時候,我也有煽動對王某的敵意的嫌疑。
不過呢,不管是我還是王某,我們都不受中國足協管轄,所以足協也不能把我們禁賽了,更不能對我們罰款。
但是作為上海足協副主席的范某,就要注意了。足協管不著我們,但管得著他,所以,我們可以不顧忌這道限制,但他不行,他不能像王某似的跑出來對線,因為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變成煽動他人的敵意和暴力行為。
當然了,這也只是我的理解,可能也有偏差。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的最終解釋權,在中國足協手里。我們怎么解讀,也不及足協一紙罰單所展現出的標準,來得清楚透明。
不過在今天碎碎念的最后,我們還是要給咱們的球員和各俱樂部官員提個醒。
雖然不知道足協給這第五十九條規定劃定的紅線到底在哪,但我建議大家不要在好奇心的驅使下以身試法,畢竟,輕則12個月重則18個月的禁賽,可不是鬧著玩的。
以后,在加了V的大號上,大家還是多發點生活瑣事,歲月靜好或者是些正能量的內容吧。有牢騷最好憋著,實在憋不住,自己跟隊友、家人或者是私底下嘴巴很嚴的朋友念叨念叨就算了。
別惹麻煩,畢竟今年這個休賽期,有份工作有個穩定收入,挺不容易的。你要認清自己,你既不是周某、郭某,也不是范某,至于自己把自己看得高高在上的王某,你更是高攀不上。
不會有娛樂節目來找你吐槽籃球運動員,更不會有娛樂節目來找你一個足球運動員吐槽乒乓球大滿貫得主和游泳奧運冠軍,所以,還是消停的好好踢球,把比賽打好更重要。
當網紅,咱中國的足球運動員,還不夠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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