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發布指出,要全面推進健康鄉村建設,提升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和健康管理水平,推動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變,采取派駐、巡診等方式提高基層衛生服務水平。
這份文件題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全文共5個部分,包括:總體要求、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大力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注意到,文件第4部分“大力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第十七條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其中多個要點涉及健康醫療領域。具體包括:
全面推進健康鄉村建設,提升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和健康管理水平,推動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變,采取派駐、巡診等方式提高基層衛生服務水平。提升鄉鎮衛生院醫療服務能力,選建一批中心衛生院。加強縣級醫院建設,持續提升縣級疾控機構應對重大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加強縣域緊密型醫共體建設,實行醫保總額預算管理。加強婦幼、老年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健康服務。
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推進城鄉低保制度統籌發展,逐步提高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質量。
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兒童的關愛服務。健全縣鄉村銜接的三級養老服務網絡,推動村級幸福院、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發展農村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
對比2020年一號文件發現,“健康鄉村建設”、“健康管理”、“健康服務”等關鍵詞均為首次出現。李欣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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