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剛滿18周歲的大一新生小紅(化名)來到上海中華遺囑庫第二登記中心,為自己訂立遺囑。
據悉,小紅的身體健康并沒有什么問題,來立遺囑是因為想把自己的遺產留給一位朋友,因為朋友曾在她心情最不好的時候,給了自己很大支持。她表示,意外可能會隨時發生,希望在意外發生后,身后的人可以更好的傳承她的財產,總共金額也不多,只有兩萬余元,如果以后有工資或者其他一方面的財產,也可以存進去,覺得這筆錢對父母而言暫時也有沒有多大意義。
她的朋友也曾因為小紅的做法表示這樣可能會有很大的壓力,小紅也安慰朋友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自己能給予的一切。小紅考慮如果以后財產增加或者因為財產多而不能分給一個人時會重新修改遺囑,增加受益人名單。
小紅稱,在簽訂的時候還是很緊張的,畢竟這是一件大事,以后再做事就沒有后顧之憂了,立遺囑并不是終點,而是新起點。以后也會更認真地活著。
這則新聞一出立馬引發熱議,有網友認為,現在越來越多年輕人開始立遺囑的背后,反應出大眾焦慮情緒的擴大化,尤其是今年以來各種疫情、險情的頻繁刷屏,讓很多人有了“居安思危”的意識,當然這也是一種愛與責任的體現。也有網友稱,這位大學生已經是成年人了,有權利決定自己的財產歸屬,只要對自己做的決定負責就好。還有網友疑問,為什么才18歲就如此在乎自己的身后事?這個年齡不應該是這種狀態啊。
從2021年1月1日起,新的繼承法規定,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繼承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另外,外甥、外甥女、侄兒、侄女也可以依法繼承房產了。而且根據《民法通則》、《繼承法》的規定,是有權依法處分歸自己所有的財產,有權通過立遺囑的方式來處分財產,可以將歸所有的財產遺贈給朋友。
其實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中很避諱“死”這個字,而現在的年輕人眼界越來越廣,對生死的觀念也悄然發生轉變。今年無疑是較為困難的一年,也告訴我們意外可能比明天來得更快,如果意外發生了,很多事沒有交代清楚是肯定會留有遺憾,就像現在很多財產糾紛都是因為沒有立遺囑,或者遺囑沒得到公證產生的。現下,除了像車子房子的財產,還有虛擬財產也納入立遺囑的范圍,比如:支付寶、游戲幣、游戲裝備、網絡理財產品等等,許多有價值的虛擬財產也可以寫進遺囑。時代在變,思想也在變,年輕人的法律意識在增強,立遺囑是一種進步。孔子有句話叫“不知生,焉知死”。只有當我們正確面對死亡,才能知道如何活得更好,無論對任何年齡段的人來說,立遺囑的過程,都可以看作是一種警示和提醒,激勵自己去奮斗,努力工作,認真對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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