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報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張蓋倫)愛吃零食的孩子得克制一下自己了。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推動學校及幼兒園、供餐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力求從根本上解決校園安全問題。
《指導意見》有兩大亮點:一是具備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食堂原則上采用自營方式供餐,不再簽訂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經營合同;二是非寄宿制中小學、幼兒園原則上不得在校內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已經設置的,要逐步退出。
相關負責人解釋,因片面追求經濟利益,一些校外供餐單位、承包或者委托經營的食堂,容易放松食品安全管理。在監管執法中,也發現因為主體責任不落實,疏于食品安全管理而引發食源性疾病的問題。為有效有力防范此類安全風險,《指導意見》要求具備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食堂原則上采用自營方式供餐。
為推動中小學生、幼兒養成健康飲食習慣,通過正餐攝入營養所需,防止片面依賴零食,《指導意見》要求非寄宿制中小學、幼兒園原則上不得在校內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
此外,針對校園周邊無證無照經營食品這一老百姓(603883,股吧)的煩心事,《指導意見》也明確規定,對學校周邊用房有管理權限的學校,不得將周邊用房租借給無證無照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或單位。同時還指出,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行政監管部門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犯罪行為。
(責任編輯: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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