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渤海銀行西安分行違法遭銀保監罰 貸款資金違規挪用
銀保監會網站今日公布的陜西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銀罰決字〔2019〕75號)顯示,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存在貸款資金違規挪用,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陜西銀保監局對其處以罰款25萬元。
據2018年度報告摘要,渤海銀行第一大股東為天津泰達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00%;第二大股東為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9.99%;第三大股東為中海集團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3.67%。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二)拒絕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的;
(三)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
(五)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
(六)拒絕執行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措施的。
以下為處罰原文:

(責任編輯:DF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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