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rack id="6sua3"></track>

  • <menuitem id="6sua3"></menuitem>
  • <menuitem id="6sua3"></menuitem>

    <progress id="6sua3"><bdo id="6sua3"></bdo></progress>
    <samp id="6sua3"></samp>

        1. <samp id="6sua3"></samp>

            三部門聯合發文 禁用深度學習傳播虛假信息

            2019-12-16 10:11:08     來源:中國經濟網

            日前,“換臉”APP “ZAO”因其用戶隱私協議不規范、存在數據泄露風險等網絡數據安全問題被相關部門約談。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近日聯合印發《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促進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我國網絡音視頻用戶規模不斷壯大,網絡音視頻行業持續高速發展。但與此同時,也帶來了傳播違法和不良信息、侵犯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等風險隱患,特別是隨著“深度偽造”等新技術新應用在網絡音視頻領域的運用,這些風險進一步集聚、放大,可能被利用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對社會穩定造成不良影響。因此,亟待出臺有針對性的管理規定,明確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及其技術支持的主體的信息內容安全管理責任。

            為了確保新技術新應用安全,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規定》對基于深度學習、虛擬現實等的新技術新應用制作、發布、傳播音視頻信息作出相關要求。

            根據《規定》,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和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使用者利用基于深度學習、虛擬現實等的新技術新應用制作、發布、傳播非真實音視頻信息的,應當以顯著方式予以標識,不得利用基于深度學習、虛擬現實等的新技術新應用制作、發布、傳播虛假新聞信息。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辟謠機制,發現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使用者利用基于深度學習、虛擬現實等的虛假圖像、音視頻生成技術制作、發布、傳播謠言的,應當及時采取相應的辟謠措施。

            對于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和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使用者違反規定的,規定提出,由網信、文化和旅游、廣播電視等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科技新聞傳播、科技知識普及 - 中國科技新聞網
            關注微信公眾號(kjxw001)及微博(中國科技新聞網)
            微信公眾號
            微博

            免責聲明

            中國科技新聞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推薦閱讀
            已加載全部內容
            點擊加載更多
            www.97se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