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日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于修訂的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已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生效。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從商務部獲悉,經中巴雙方協商,議定書確定的關稅減讓將在完成必要國內程序后盡快實施。
《議定書》對原自貿協定中的貨物貿易市場準入及關稅減讓表、原產地規則、貿易救濟、投資等內容進行了升級和修訂,并新增了海關合作章節。其中,核心內容是在原自貿協定基礎上,大幅提高貨物貿易自由化水平。《議定書》規定,中巴兩國間相互實施零關稅產品的稅目數比例將從此前的35%逐步增加至75%。此外,雙方還將對占各自稅目數比例5%的其他產品實施20%幅度的部分降稅。
中巴自貿協定于2006年11月簽署,2007年7月生效實施。為進一步提高兩國間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中巴雙方于2011年3月啟動自貿協定第二階段談判,于2019年4月結束談判并簽署《議定書》。
(責任編輯:符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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