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9日,湖南邵陽市新邵經濟開發區塘口村一起故意殺人案。65歲的鄧某滔與鄰居鄧某興一家因為宅基地糾紛發生沖突,持刀追砍大人未果,轉而將在場的鄧某興6歲的孫子煊煊(化名)砍傷。煊煊經醫院搶救無效于4月3日晚死亡,而鄧某滔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逮捕并起訴。案件原本定于8月7日開庭,但在開庭前,被告申請進行精神鑒定,鑒定結果顯示,被告具有完全刑事能力。本案于11月22日開庭,被告鄧某滔以辯護律師未能盡職盡責為其辯護為由,當庭提出更換辯護律師的請求,得到了法官的同意。
目前,被害人家屬正等待下一次開庭通知。煊煊母親對北青報記者表示,她很自責當時沒能在場保護兒子,更擔心當時目擊哥哥被砍的4歲女兒。200多天過去,她仍不能接受孩子就這樣被砍死,也只能一直欺騙女兒,“哥哥被砍受傷嚴重,被媽媽送去很遠的地方,送去學英語了”,她希望被告被判死刑。
鄰居因為土地糾紛引發沖突65歲男子砍死6歲男童
湖南邵陽新邵經濟開發區塘口村的鄧某興一家都住到鎮上去了,村里已有二三十年歷史的老宅空置著,村里誰家蓋房子可能就會到此借住。鄧某興在鎮上的中學當化學老師,兒子在當地檢察院工作,6歲的孫子煊煊在市里上學前班,每天由父親開車接送上下學。
一天,鄧某興從鎮上回老宅,發現門前一塊緊鄰鄰居家房子的地由泥土地變成了水泥地。他感覺不對勁,因為之前村里修路,占用了他家橘子林的一塊地,門前那塊地屬于修路后剩余的公家土地,村里已經承諾要補償給他了。為此,他找村干部詢問,村里也決定對這塊補償給他的土地進行標記,并將劃分方案告知其鄰居的村醫鄧某滔,鄧某滔也答應了。
3月29日,正當鄧某興和老伴帶著切割機在那塊地上作切割標記時,鄧某滔聞聲從家里出來,并否認了村里商量好的劃分方案。隨后,兩家人發生了沖突。鄧某興將此事告知兒子,讓其回來幫忙解決此事,但他沒想到,6歲的孫子會在這場沖突中喪生。
當天17時許,鄧某興的兒子鄧某陽從市里接孩子放學后趕回老宅,再次與鄧某滔發生沖突。鄧某滔持刀追砍鄧某陽未果,轉而追砍其在場的6歲兒子煊煊及其姐姐。4月3日晚,煊煊經搶救無效死亡。
死者母親:自責自己沒能在場保護孩子 擔心4歲女兒目擊哥哥被砍留陰影
此案多次在騰訊新聞話題榜上引發網友熱議。11月22日,煊煊的母親周潔(化名)向北京青年報記者說起當天的事時稱,鄧某滔當時拿著刀,砍不到大人居然向孩子下手,這點讓所有人始料未及。其實土地糾紛就只是小事,我們是希望雙方能心平氣和解決,沒想到他會因此砍人,更想不到他會砍孩子。”
據煊煊的死亡原因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死者符合銳器致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死亡。看了案發當天的監控視頻,每一次說起,周潔都很自責,她自責自己當時沒在現場,沒能保護自己的孩子。
周潔說,當時在現場看到煊煊被砍的還有4歲多的女兒。“她記得很清楚,哥哥被砍了,她經常問我‘哥哥被殺了,壞人抓起來沒有’,但她其實還不知道‘殺了’、‘死了’是什么概念。我就告訴她,姑姑也被砍了,只是哥哥受傷比較嚴重,媽媽把他送去很遠的地方,哥哥喜歡英語,送他去學英語了。她經常說要哥哥跟她玩,說要跟哥哥視頻,我只能騙她哥哥那邊是晚上,不能視頻。我都不知道,等她長大了,哥哥被砍的那一幕會在她心里留下什么樣的陰影。”
嫌疑人方:老人系被圍毆反抗中誤傷死者
事后,周潔才從村民口中才知道,鄧某滔此前也多次因為土地糾紛與其他村民發生過沖突。周潔描述的案發情形在網上流傳著另一個版本,疑似鄧某滔家屬的網友發帖稱,事發當天,因為土地糾紛調解未果,鄧某興妻子用石頭砸了鄧某滔家的玻璃門,并進門摔了凳子。后來,身為檢察院工作人員的鄧某陽召集社會人員10余人上門打人,鄧某陽用凳子砸中70歲空巢老人鄧某滔的頭部,導致老人精神疾病發作,情急之下撿起一把鐮刀反抗卻誤傷圍觀的鄧某陽兒子。孩子受傷后自行爬起,其他在場人員則對鄧某滔進行圍毆致其倒地昏迷。
對此,周潔稱,這個網帖是鄧某滔家屬寫的,帖子中所稱其婆婆用石頭砸玻璃門并到鄧某滔家砸塑料凳子確實發生了,但是在其婆婆被鄧某滔打了之后,對方還罵罵咧咧,婆婆氣不過才有此舉。而對方說的社會人員并不屬實,在場的只有兩家人。“我婆婆進他家砸塑料凳子時,他家還有人在打牌,我婆婆也沒傷人。但他們說鄧某興被圍毆才反抗砍人就是顛倒黑白了,他們公布的監控視頻是把孩子被砍的那段剪掉了,把鄧某興砍人后被眾人控制的那段挪到前面,說是被圍毆后來才反抗砍人。”
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周潔描述的監控視頻中看到,17時51分9秒,鄧某興追砍鄧某陽未果,轉而追砍站在一邊的煊煊,十幾秒后便在一邊被眾人控制了。而在鄧某興家屬描述版本的監控視頻中,被描述為鄧某陽拿凳子打人的時間是17時51分3秒,隨后就是鄧某滔繼續被圍毆,受傷孩子自行爬起,時間顯示17時51分35秒,此版視頻有剪輯的痕跡。
周潔表示,案發后,對方非但沒有道歉,反而剪輯監控視頻顛倒是非,給受害人家屬帶來了二次、三次傷害。
11月22日下午,北青報記者嘗試聯系疑似嫌疑人家屬的發帖者,暫未得到回復。
嫌犯涉故意殺人罪被訴申請精神鑒定 被鑒定為具有完全刑事能力
4月4日,新邵縣公安局發布通報稱,新邵經濟開發區塘口村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鄧某滔(男,65歲,新邵經濟開發區塘口村人)與鄰居鄧某興一家因宅基地糾紛發生沖突。鄧某興兒子鄧某陽聞訊趕來,再次與鄧某滔發生沖突,鄧某滔持刀追砍鄧某陽未果,轉而將在場的鄧某煊(男,6歲,系鄧某陽之子)、鄧某揚(女,37歲,系鄧某陽姐姐)砍傷,鄧某煊經醫院搶救無效,于4月3日晚死亡,鄧某揚無生命危險。犯罪嫌疑人鄧某滔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新邵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并向新邵縣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
4月11日,犯罪嫌疑人鄧某滔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執行逮捕。該案公安機關已偵查終結,并于5月23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該案原定于8月7日開庭,在開庭前,鄧某滔家屬申請對其進行精神鑒定。疑似鄧某滔家屬發布的網帖顯示,鄧某滔頭部曾受傷且有過腦震蕩,案發時,他不認識受害孩子,考慮到其近幾年有精神異常情況,且有家族精神病史,家屬便遞交了請求給鄧某滔做傷情鑒定及精神鑒定的申請書。
受害方的辯護律師王小艷稱,她已經看過被告的精神鑒定結果,被告被鑒定為具有完全刑事能力。
本案開庭被告當庭要求更換辯護律師 死者家屬希望判死刑
王小艷介紹稱,在11月22日的庭審中,法官問及被告的個人信息時,有些信息被告稱記不清,據被告個人陳述,他認為其辯護律師沒有盡職盡責為其辯護,申請更換辯護律師,法官也同意了。“被問辯護律師要自己聘請還是法院指派時,被告選擇自己請,如果下其次庭審他再當庭要求解除對辯護律師的委托,法院有權直接為其指派辯護律師。”
據周潔介紹,此次庭審,受害方得多位親朋好友從外地趕回旁聽庭審,村里也有多位村民參加,沒想到對方會當庭要求更換律師,“他說自己出生年月日記不得了,但說起要更換律師的理由卻條理清晰,律師是他們自己請的,這會又要更換只是想拖延時間吧,我們家屬、律師都來了,被告方家屬都沒人出庭,就來了一名律師。”
周潔說,在兒子遇害后,這兩百多天以來,一家人都沉浸在悲痛中,希望兇手早日受到應有的制裁,“我只能接受鄧某興被判死刑,而且要立即執行。”
說起兒子被害的過程,周潔就哽咽不止,她說,原本今年秋季開學,兒子就要上小學一年級了,“他很懂事很孝順,成績很好,很好學,也很講道理,跟妹妹感情也很好,他說過想當科學家想當英雄,如果他是長大了當了英雄犧牲了我也比較能接受,我不能接受他就這樣被砍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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