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是引導投資方向、政府管理投資項目,制定實施財稅、信貸、土地、進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據。此次修訂,將對引導社會投資方向,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發揮重要作用。在其指引下,要進一步破除無效供給,培育新興產業,促進我國產業邁向全球價值鏈中高端——
國家發展改革委11月6日正式對外公布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以下簡稱《目錄》)。該《目錄》的修訂將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大力破除無效供給,提升科學性、規范化水平。《目錄》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目錄》由鼓勵、限制和淘汰三類組成,是引導投資方向、政府管理投資項目,制定實施財稅、信貸、土地、進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據。其中,鼓勵類主要是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促進作用,有利于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技術、裝備、產品、行業。限制類主要是工藝技術落后,不符合行業準入條件和有關規定,禁止新建擴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產能力、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淘汰類主要是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嚴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不屬于以上3類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為允許類,不列入《目錄》。
《目錄》共涉及行業48個,條目1477條,其中鼓勵類821條、限制類215條、淘汰類441條。與上一版相比,從行業看,鼓勵類新增“人力資源與人力資本服務業”“人工智能”“養老與托育服務”“家政”4個行業,將上一版“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服務業”拆分并分別獨立設置,限制類刪除“消防”行業,淘汰類新增“采礦”行業的相關條目;從條目數量看,修訂面超過50%。
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發展司負責人表示,《目錄》實施對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引導社會投資方向,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發揮了重要作用。2005年,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并于2011年和2013年分別進行了修訂和修正。
據介紹,本次修訂重點包括幾個方面:一是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把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大力培育發展新興產業。二是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重點是加強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促進汽車、家電、消費電子產品等更新消費,積極培育消費新增長點。三是大力破除無效供給。適度提高限制和淘汰標準,新增或修改限制類、淘汰類條目近100條。四是提升科學性、規范化水平。對限制類、淘汰類條目,明確品種和參數,突出可操作性;對鼓勵類條目,發展方向比較明確的領域,盡可能明確指標參數,方向尚不明確的新產業新業態,則“宜粗不宜細”,僅作方向性描述。同時,把市場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從限制類刪除。
對于《目錄》實施,該負責人表示,根據有關規定,總的要求是:對鼓勵類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審批、核準或備案;對限制類項目,禁止新建,現有生產能力允許在一定期限內改造升級;對淘汰類項目,禁止投資并按規定期限淘汰。(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熊 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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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j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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