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垃圾分類是否能執行下去的其中一個關鍵——細則是否皆為“良法”。如果是“良法”,人們愿意容忍輕微的不便去執行,以形成習慣;但如果是“惡法”,過于反人性,那就不利于良好習慣的形成。
文 | 丁陽
7月1日,上海垃圾分類新規正式施行。幾日前住建部還宣布,到2020年底,全國有46個重點城市先試先行,要基本建成垃圾分類處理系統,2025年前要全國普及。垃圾分類越來越成為一個全國性熱議公共話題。前幾日,我們探討了“居民需要忍受撤桶這種不便來形成習慣”,今天我們說說,管理者需要做什么,來讓這場“動真格”的垃圾分類不至于“無疾而終”。
路邊不設濕垃圾桶,真的科學嗎?
這次從滬上開始的“垃圾分類革命”,大方向毫無疑問是該堅持的,但這并不意味著現行采取的做法細則都正確。
一個值得關注的做法是“道路等公共場所今后不設濕垃圾桶”。根據規定,7月起,上海市道路、地鐵等公共場所設置的垃圾桶,一般情況下將只有干垃圾和可回收兩種。如果上班族把吃剩的早飯、玉米棒等濕垃圾隨包裝袋一起扔進這些垃圾桶,將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據稱,這樣做法的理由是,有“充分的調研結果作為支撐,還參考了國際經驗。”“主管部門此前的調查顯示,道路上產生的垃圾主要為干垃圾和可回收物”。另外,“作為文明之都的上海,不鼓勵市民在道路上邊走邊吃。”
上海路邊的垃圾桶,不允許扔濕垃圾
看起來很有道理。甚至曾有調研發現,街頭垃圾幾乎全是干的,那自然用不著濕垃圾桶。但既然如此,還有必要專門設立干垃圾桶嗎?上海已經文明到市民已經很少在道路上邊走邊吃,形成了這種良好風尚,就不必擔心街邊大規模投扔濕垃圾的問題。少數人偶爾有扔濕垃圾的需求,寬容下就是。另外,復旦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教授戴星翼指出,在街頭垃圾箱掏可回收物的人數不少,有他們在其實沒有必要設置可回收物的垃圾箱。
戴星翼表示,“街頭垃圾箱不分類”的建議,從來沒有被當做正式的動議乃至方案被討論過。原因是,“在重視環保的大氣候下,一切加大投入的想法至少是政治正確的”。
然而,這種做法可能潛藏著壞處——較高的標準導致習慣反而不那么容易建立。當人們逛街偶爾想扔個濕垃圾卻無處安放時,就會對規則本身產生不好的情緒,而如果有人因此而開始故意把濕垃圾扔在能逃避處罰的地方時,不良的模仿可能就會開始,從而上演“劣幣驅逐良幣”。
這就是垃圾分類是否能執行下去的其中一個關鍵——細則是否皆為“良法”。如果是“良法”,人們愿意容忍輕微的不便去執行,以形成習慣;但如果是“惡法”,過于反人性,那就不利于良好習慣的形成。這是管理者需要去認真思考的,要擺脫形式主義,認真對待“能讓人們少一些麻煩”的建議。
因此需要明確,垃圾分類的一些細則做法需要經歷實踐的檢驗、摸索,來評估是否合適,不合適的做法應當予以改正。
垃圾車把辛辛苦苦分好類的垃圾一鍋端了?管理者要提升自己的要求
在當下網絡上關于垃圾分類的吐槽中,有一類聲音甚是刺耳:你辛辛苦苦分好類的垃圾,結果垃圾車一過來,你卻“眼睜睜地看著工作人員把滿溢出來的濕垃圾桶里的垃圾鏟到了旁邊的垃圾桶里,然后把四個垃圾桶一起倒在了垃圾車里……你聽見過心碎的聲音嗎?”
一些網友上傳的垃圾車將分好類的垃圾“一鍋端”的視頻截圖
沒有辦法一一驗證這類說法是否均屬實情,但這些日子聲稱看過類似景象的網友著實不在少數,很多人還錄了視頻。即使有“還沒到7月1日正式實施”這一借口,這種景象已經足以讓人感到寒心。可以說,類似的情形最為打擊居民垃圾分類的積極性,因為人們會指著視頻說,看不到垃圾分類到底有何意義,指責這是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假如“形象工程”并不是垃圾分類政策的出發點,那么就應該反思為何會這樣?是物資上還沒做好準備嗎?是相關人員還培訓不足嗎?如果出現這樣的問題,那就沒有辦法怪居民對垃圾分類心存疑慮。
因此,管理者要提升自己的要求,為政策的實施做好充分準備,而不能只為執行長官意志。甚至應該主動說明,設計垃圾清運和末端接納的相關設施設備數量有多少,能力是否充足,等等。
政策制定者要認識到,人性懶惰、怕麻煩,要想辦法激勵大家
有人說,懶惰才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原動力,此話有點“政治不正確”,也并不全面,但這個說法擊中了人性。如果誰能發明一種儀器能夠非常完美地自動分揀濕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并且還不貴的話,那此人必將奪得國家科學大獎,人們也就不用承受垃圾分類之苦。
雖然現實中還不存在這種儀器,不得不推行垃圾分類的政策,但想辦法讓人們認識到,在垃圾分類這個讓人“自然而然感到厭惡”的問題上可以有各種“投機取巧”的手段,依然非常重要。隨著科技的進步和制度的創新,這其中是大有潛力可挖的。
比如用真金白銀激勵人們回收可利用的垃圾。在復旦,扔垃圾就可以“賺錢”——學校不少位置都放上了一種叫“愛回收”的垃圾收集裝置,這樣的垃圾回收桶采取智能設備,學生掃碼即可打開垃圾桶,往里扔可回收垃圾。垃圾桶會自己稱重,返還積分給同學,積分達到一定程度可以提取現金。這就是一種很好的形式。
再比如,有人詬病,上海的《條例》規定,旅游住宿業不再主動提供“六小件”(牙刷、梳子、浴擦、剃須刀、指甲銼、鞋擦等一次性日用品)——“看起來是減少消耗,節約資源,降低旅店成本。事實上呢?還是有大量客人需要此類服務,他們不能自助解決,只得呼叫服務和前臺。用品成本的減少并不多,而酒店的人力成本卻大增。”然而,長遠來看,這樣的問題未必不會有低成本的解決方式。事實上,現在已經有些酒店有了不錯的解決方案。住客需要“六小件”,可致電服務中心告知,也可掃碼書桌上的二維碼,輸入需要的種類和數量,然后“酒店機器人”就可以將“六小件”送至房間。
上海某酒店運送“六小件”的機器人
政策制定者和執行者需要讓人們意識到,科技進步帶來的想象空間是很大的,這方面需要很好的宣傳。有時候,一兩個好的點子就能很大程度推動社會進步,最近一個很火的提議就很有潛力——在商品包裝上就注明這是哪種垃圾。
想辦法讓人們看到,做好垃圾分類對提升社會公德的意義
從經濟學角度來看,垃圾分類真的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嗎?
有不少垃圾分類政策的反對者指出,垃圾分類的成本并不低。有人表示,“這個成本并不僅僅是金錢成本,更多的是時間成本和注意力成本。由于垃圾的種類非常多,分類標準也不同,有的分成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的;有的分成餐廚垃圾、紙制品、塑料,不一而足。無論哪種分類標準都是重新學習和記憶的負擔,普通居民如果沒有接受過專門的培訓,很難搞清楚到底哪一種垃圾往哪個垃圾桶里扔。”“每天每人哪怕只有5分鐘,匯總到上海市所有人,時間量也非常可觀,每年合計7.3億小時,按標準工作時間計算,損失時間相當于36萬個全職職工全年的工作。”
垃圾分類甚至不會讓垃圾的處置成本下降——前述的戴星翼教授指出,生活垃圾分類必然導致處置成本的提高,原因是規模經濟,“不分類,我們只需要一種收運處置體系,分類了就要另立山頭。多出來的收運處置系統自然意味著多花錢。”
然而,不容否認的是,除了經常被拿來對比、并被一些人詬病為“垃圾分類走火入魔”、“不值得效仿”的日本外,世界上大多數發達國家也都執行了垃圾分類政策,包括美國、英國、德國、丹麥、挪威等等等等。這是因為,垃圾分類政策還有很重要的社會效益。
用戴星翼教授的話就是,“生活垃圾分類說到底,是要求居民以自己的舉手之勞做一點于社會有利的事情。日常生活中,有很多類似的事情有賴于我們習以為常地去做,不求回報地去做。大家都去做了,整個社會的公德水準會不斷提升,社會也因此一點點地美好起來。”我們應該“將生活垃圾分類進程視為構建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組織動員機制的抓手,將居民參與垃圾分類視為培育市民公共意識和責任感的過程。”“生活垃圾分類要求市民以舉手之勞促進環境保護,其任何涓滴進步都不僅是物質上的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更體現了千萬百姓理念和行為方式的進步。”
但需要指出的是,這種好處,也是需要人們明明白白看到,感受到,才能不斷去做下去的。比如可以考慮采用諸如級差收費政策,以小區為單位對分類不達標者實施歧視性收費,考慮捆綁文明小區創建并予以實在的好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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