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科創板特供│注意:首批科創板申報材料已被挑出一堆毛病!
據上交所官網4月4日顯示,申請科創板上市企業江蘇北人機器人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利元亨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和艦芯片制造(蘇州)股份有限公司獲上交所問詢。
4月4日晚間,上交所新增受理6家公司的科創板IPO申請,包括:
北京熱景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杰普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蘇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勝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鉑力特增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科創板獲受理公司已經增至50家。
科創板首批申報材料被挑出一堆毛病!
從3月22日首批企業獲受理以來,僅13天,已有50家企業獲得科創板“準考證”。
日前,科創板第二期保代培訓也緊鑼密鼓地進行著,上證報獲悉,此次培訓會除了介紹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內容,還指出了目前審核中發現的問題。這其中包括了審核中發現的,招股說明書中普遍存在的十大問題,以及文件格式和文件完備性等方面的問題
招股說明書中十大普遍問題
目前審核發現招股說明書存在的十個普遍問題:
第一,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
招股說明書、發行人的自我審慎評估文件和保薦機構的專項分析意見,存在夸大的問題。
例如某公司招股書披露,該公司是國內知名的工業機器人系統及智能裝備集成商,可提供各種智能化、柔性化工作站和生產線的整體解決方案,提供交鑰匙工程。
從上述介紹來看,公司的業務是高大上的工業機器人系統,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固定資產的凈值僅6135萬元,而其中89%來自房屋建筑物,用于生產的全公司的機器設備的凈值僅有387萬元。
另有某公司,招股書披露,2016年至2018年,公司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78%、4.32%和3.07%。這樣的研發投入明顯與科創板企業要求的技術含量有所差距。
第二,信息披露重要性水平的判斷。
這次招股書按照注冊制的要求,結合其他板塊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要求發行人結合自身特點披露重要性水平的確定標準和依據。
但有的時候一些招股書未披露與財務會計信息相關的重大事項重要性水平的判斷標準。有的在重大合同部分沒有論述為什么確定為重大合同。
第三,發行人重要子公司的披露。
根據準則的第13條,重要的子公司應參照招股書的準則規定來披露相關信息,目前很多申報文件都直接略過了。
第四,發行人行業地位的披露。
未全面、客觀地披露發行人的競爭優勢和競爭劣勢,存在不客觀的問題。一些公司優勢寫了很多,但劣勢寫得很少。
上證報查閱招股書發現,某家公司在描述競爭優劣勢時,提出了技術原創性、前瞻性、有高技術壁壘等十大優勢,但分析公司劣勢時僅談及公司規模偏小、缺乏有效的間接融資手段兩點較寬泛的劣勢。
第五,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披露。
在招股書中的財務會計信息和管理能力討論章節,公司普遍大量披露了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但是都是按照會計準則抄下來,基本上沒有任何特色。
第六,核心技術人員的認定。
在已有的企業里面,核心技術人員的認定普遍存在是少認定或者認定時沒有充分說明理由的情況。
第七,風險因素披露。
風險因素的披露缺乏針對性,對發行人自身的特有風險披露得很少,對共有的風險披露得多。
上證報查閱招股書發現,某公司招股書中總結了四點經營風險,包括宏觀經濟周期性波動影響的風險、市場競爭風險、汽車行業景氣度下降風險以及客戶集中度較高的風險,其中三條都是行業共有風險,僅有第四條是發行人自身存在的風險。
有的公司在披露技術人員流失風險時,花大筆墨描述了公司的技術團隊:“經過數年的人才培養和團隊建設,公司擁有一支超過250人的技術隊伍……多年的項目歷練使得公司技術團隊擁有豐富的行業經驗……”
在用近200字盛贊了本公司的技術隊伍之后,具體論述風險時僅以“如果公司的技術人員出現大量流失,將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不利的影響。”泛泛帶過。
第八,股份購回的承諾。
部分招股書里控股股東和發行人沒有按照要求做出欺詐發行時購回的承諾。
第九,招股書披露時使用廣告語言或不客觀、夸大的語言。
有的甚至沒有說明發行人的產品是什么,服務是什么。
例如某公司這樣描述它的主營業務,“發行人是一家依靠自主研發技術進行大數據處理分析的公司,主要利用全球大數據資源和大數據處理分析技術為國內企業提供海外營銷服務,具體包括搜索展示類服務和效果類服務。公司將客戶資料及商品信息通過技術手段推送到全球媒體,向全球用戶進行展示和推廣。”
而在該公司2016年在新三板市場發布的半年報中,其對主營業務的描述則沒有“大數據”、“自主研發”等科技感十足的大詞。這份半年報以一個簡練的短語概括自己的定位:獨立第三方移動互聯網廣告公司。
第十,具體到招股書第75條,管理層應該以管理層的視角把經營成果的邏輯展現出來。在進行資產分析、盈利能力分析、現金流分析之前,應該用管理層視角結合業務、經營模式把經營成果的邏輯做出分析。
部分文件存在格式及完備性問題
同時,有關人士列舉了目前常見的一些文件格式及完備性方面的問題。
一是簽字和簽章的問題,如簽字和蓋章不清晰,或未蓋章,或未蓋騎縫章。
一些審計報告或原始的財務報表,沒有按照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第三十一條要求蓋章,有的簽字和印刷體是不一致的,或者是沒有印刷體,另外還存在簽字頁沒有簽署日期的情況。
二是文件格式問題。
體現了材料在制作過程中存在一些粗制濫造的問題,比如文件的掃描不清晰,或是目錄不清晰,目錄錯誤,甚至是未定義標簽,文件的命名不符合要求,還有個別申請文件可能沒有列明產權證書清單中的全部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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