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3月18日,上海證監局發布《關于對薛峰采取監管談話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決定》稱,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對子公司管控機制不完善,對子公司管控不力,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缺陷;二是公司對重大事項未嚴格執行內部決策流程;三是公司出現風險事件時,未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及我局報告。薛峰作為公司時任總經理,對上述問題負有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決定對其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此前,因光大資本三年前海外投資失敗,光大證券發布公告稱計提15.21億元負債及資產減值準備。同時光大證券還大幅下修業績公布業績至同比下降96.6%。(汪友若)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科技新聞傳播、科技知識普及 - 中國科技新聞網
關注微信公眾號(kjxw001)及微博(中國科技新聞網)
關注微信公眾號(kjxw001)及微博(中國科技新聞網)

微信公眾號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