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勇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指明了十大投資發力點,積極財政要比以往更加積極,財政政策要“加力提效”,這要求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基金的創業引導作用,引導科創產業和創業企業大力發展。
政府投資基金又稱創業引導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資,并吸引有關地方政府、金融、投資機構和社會資本,不以營利為目的,以股權或債權等方式投資于創業風險投資機構或新設創業風險投資基金,以支持創業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政府引導基金的宗旨是,發揮財政資金杠桿放大效應,增加創業投資資本供給,克服單純通過市場配置創業投資資本的市場失靈問題。特別是通過鼓勵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于種子期、起步期等創業早期的企業,彌補一般創業投資企業主要投資于成長期、成熟期和重建企業的不足。政府投資基金對有投資價值、但有一定風險的初創期中小企業,在先期予以資助的同時,由創業投資機構向這些企業股權投資的基礎上,投資基金再給予第二次補助,以解決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因擔心風險、想投而不敢投的問題,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等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尤其適用。
自2002年首只政府投資基金“中關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成立至今,我國政府投資基金已走過16年歷程。第三方研究機構投中研究院統計顯示,截至2018年6月底,共成立1171只政府引導基金,總目標規模5.85萬億元。盡管政府投資基金已在結合當地的產業結構和資源狀態,帶動社會資本投資到重點產業,推動創業與創新進程,實現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發揮了相當的作用,但在數量與規模全面井噴的背后,政府投資基金政策性目標與市場化需求仍頻頻脫節,部分基金深陷“募不進來,投不出去”的兩難困境。按全國政協委員、雪松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張勁在今年全國兩會提案中的描述,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其一,項目資源與基金規模不匹配,社會化募資額難以達到預期。其二,政策性與市場化兩個目標難以平衡。政府投資基金的目的是發揮政策引導作用,但社會資本參與基金的目的是獲取一定收益甚至是獲取高收益,在運作過程中,政策引導和市場目標常常難以兼顧。其三,基金同質化、碎片化現象突出,未形成政策合力。不僅國家層面成立了各種大型引導基金,各級地方政府也紛紛加入,并已延伸至市區甚至縣鎮一級。由于缺乏統籌規劃,多數基金都是各自運行、體系分散,且存在區域壁壘。
在今年乃至未來幾年,政府投資基金、國有資本、金融機構三類核心LP將影響創投行業的走向。因此,要解決上述問題,首先應堅持五項投資原則。一是政府投資基金是實現政策目標的工具,而不是政策目標本身;二是政府投資基金杠桿作用的發揮要適度,而不是越高越好;三是政府投資基金發展的落腳點在產業,而不在金融;四是政府投資基金應有合理規模,而不能無限擴張;五是政府投資基金應因地制宜,而不能千城一面。其次,把握政策精髓做好政府投資基金引導工作。自2005年到2017年間,監管部門先后發布《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政府投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關于財政資金注資政府投資基金支持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等10個文件,這些規章制度初步勾勒出政府引導基金的管理架構。今年1月上旬,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廣第二批支持創新相關改革舉措的通知》,提出要針對地方股權基金中的種子基金、風險投資基金設置不同比例的容錯率,推動種子基金、風險投資基金投資企業的早期發展。無疑,要做好政府投資基金引導工作,就得把上述政策精髓貫徹始終。再次,應以政府投資基金為支點加快生態圈建設。政府引導基金需根據各地產業現狀,適當放寬對普通合伙人注冊地、返投比例、投資決策等方面的政策限制,集聚更多優秀合伙人與創業資源,并細化考核標準及績效結果應用,尤其需要加強對基金“募、投、管、退”各關鍵環節,包括帶動后續融資、新增專利/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等社會效益、基金收益、創新指標等方面的定性與定量考核。針對引導基金膨脹等現象,堅持按需規劃,一方面,簡化政府引導基金職責,有所為有所不為;另一方面,努力創新吸引社會資本的模式,使社會資本有興趣參與投資風險高、回報低、周期長的領域。
與此同時,銀行系政府投資基金亟待開啟新征程。面對運作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及資管新規要求,銀行系政府投資基金需著手卸掉信貸思維包袱、穿透重構和基金資產形態重建等工作,保障和促進銀行系政府投資基金的健康發展,進而發揮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作用。
(作者系中國人民銀行鄭州培訓學院教授,銀行業研究與診斷中心主任)
責任編輯: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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