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錘”來了!西部證券一營業部負責人參與場外配資被責令免職,牽出了融資客、金主、配資公司的隱秘利益鏈
原創 任明杰
券商營業部工作人員參與配資活動有實際處罰案例了!
3月8日,內蒙古證監局通報稱,西部證券包頭鋼鐵大街證券營業部負責人劉強,組織賬戶出借及配資活動,并為雙方提供擔保,擾亂證券市場秩序,要求西部證券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免除劉強分支機構負責人的決定。
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在場外配資活動中,某些券商營業部工作人員在配資公司和出借配資賬戶的“金主”之間起著牽線搭橋的作用,也是今年以來監管層在防范場外配資風險過程中明令禁止的行為。而劉強被處罰,給場外配資再次敲響了警鐘。
配資利益鏈重要一環
據內蒙古證監局披露,劉強在擔任西部證券包頭鋼鐵大街證券營業部負責人期間,不落實證監會關于賬戶實名制的監管要求,組織賬戶出借及配資活動,并為雙方提供擔保,擾亂證券市場秩序。以上事實有詢問筆錄、銀行流水、劉強電腦文件等證據證明。
內蒙古證監局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認定劉強為不適當人選,在決定書作出之日起兩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的董監高和分支機構負責人等職務或實際履行上述職責。西部證券應當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免除劉強分支機構負責人的決定。

中國證券報記者曾對圍繞配資編織起來的利益鏈進行過深入采訪和調查,而類似劉強這樣的券商營業部人員,正是配資利益鏈條的重要一環。曾將自己的股票賬戶出借給配資公司的李強(化名)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正是券商營業部的客戶經理為自己和配資公司牽的線。
“模式很簡單,當時我把股票賬戶借給配資公司,配資公司按照月息一分二給我利息。這樣算下來,年化收益率差不多有12%到13%,而且每個月結算一次,前幾年行情不好的時候,這比自己炒股強多了。”李強表示。
曾干過配資公司的王明(化名)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除一般的配資,配資公司還經常與操盤手勾結操縱股價,“要操縱股價一般至少需要四五十個賬戶,這樣的賬戶每個100萬元起,但也不要太大,否則容易被監管層盯上,最理想的賬戶是500萬元到2000萬元的。”
當然,配資風險巨大,即便對于提供配資賬戶、拿固定利息的“金主”而言同樣如此。
據了解,融資客在以一定的杠桿比例向配資公司借入配資賬戶和資金時,需要先向配資賬戶打入一定的保證金。如果出現股價大幅下跌的情況,融資客只要在跌破補倉線后及時追加保證金,配資賬戶的資金安全能夠得到保障。
但是,一旦遇到極端情況,比如連續跌停,配資公司無法強制平倉,則會出現保證金虧完之后繼續侵蝕本金的情況,也就是“穿倉”。這種情況,中國證券報記者曾在《華北第一操盤手操盤路徑曝光 鳳形股份股價雪崩內幕起底》一文中進行過詳細介紹。
配資公司一般賺取的也是類似固定利息的中介費,但同樣面臨著巨大風向。“比如資金借入方把保證金打到配資賬戶后,賬戶持有人經常亂扣利息,甚至直接卷走保證金,配資公司夾在中間會很難受。”王明介紹,“為配資公司和配資賬戶持有人牽線搭橋的券商營業部人員分得的也僅僅是好處費,但風險同樣不低,比如遇到‘穿倉’的情況,配資賬戶持有人不會去找資金借入方要錢,會直接找配資公司或券商營業部人員。”
對于整個證券市場而言,場外配資助漲助跌,會加大股價的波動幅度,潛在風險同樣值得防范。
監管層加大風險防范力度
今年以來,隨著大盤的持續反彈,場外配資再次活躍,而對于場外配資的潛在風險,監管層今年以來加大了防范力度。
2月25日,證監會表示,對場外配資密切關注,指導有關方面依法加強對交易的全過程監管。各證券公司要嚴格執行經紀業務及融資融券客戶適當性管理,加強異常交易監控,認真做好技術系統安全防護。同時,也希望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防范投資風險。
針對證券營業部人員違反規定,參與配資活動的問題,廣東證監局和浙江證監局近日召開座談會,中證協也召開了專題會議,除了強調加強異常交易監控和技術系統安全防護,也明令禁止證券營業部與各類配資機構合作開展業務。
3月7日,廣東證監局召集轄區相關證券營業部負責人座談,了解證券經營機構所掌握的場外配資的模式、對象、趨勢等情況,并對證券經營機構防范場外配資風險提出明確要求,禁止與各類配資機構合作開展業務,加強異常交易監控和技術系統安全防護。
廣東證監局強調,要完善賬戶管理制度,加強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回訪工作,嚴格執行經紀業務及融資融券業務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要求,切實做好賬戶異常交易監控,不得為從事場外配資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提供任何便利。

緊接著,3月8日,浙江證監局召開轄區證券經紀業務合規風控管理座談會,督促各證券經營機構嚴格執行證券經紀業務及融資融券業務客戶適當性管理,提出切實做好交易信息系統安全防護、嚴格禁止參與非法場外配資活動等具體要求。

同時,3月8日,中證協召集符合外部接入條件的券商舉行了專題會議,主要內容為券商外部接入和嚴禁配資,強調外部接入要嚴格規范,排查風險,管好營業部、從業人員,不得為配資提供任何便利。
責任編輯: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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