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證APP訊(記者 胡雨)2月15日午間,深交所對沃森生物(300142)股東李云春下發監管函,因其存在違規減持行為。
根據監管函,沃森生物于2月1日晚間披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李云春于1月31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了所持有的沃森股份1028.53萬股,減持股份數量占沃森生物總股本的0.67%,所持沃森生物股份占其總股本的比例由5.28%降至4.61%。李云春作為沃森生物持股5%以上股東,在減持股份導致持股比例達到5%時,未按照《證券法》第八十六條、《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及時向深交所提交書面報告并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也未在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前停止賣出沃森生物股份。
深交所要求李云春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生,同時提醒上市公司股東買賣股票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規范股票買賣行為,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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