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1月29日舉行以“落實減稅降費”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稅務總局表示,稅務部門將確保減稅降費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作為2019年稅收工作的主題,正在緊鑼密鼓地開展相關工作,確保各項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1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新推出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措施,這是2019年減稅降費的‘先手棋’。”稅務總局收入規劃核算司司長蔡自力介紹,總體上看,這次新推出的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措施主要體現了三擴大、三加力、兩統籌的特點。“三擴大”即擴大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投資初創科技企業優惠范圍,彰顯了普惠性減稅。進一步放寬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標準,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至10萬元;進一步放寬了企業所得稅小型微利企業的標準,提高年應稅所得額、從業人數、資產總額標準;進一步放寬了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范圍,將初創科技型企業條件中的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標準進一步提高。
“三加力”即增加相關優惠稅種、實行減半再減半優惠政策和疊加享受優惠政策。蔡自力進一步介紹,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增值稅免稅標準提高的同時,最高可以按50%比例減征6個地方稅種和2個附加,即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原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基礎上可以再減半,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至3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已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地方稅及附加優惠政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還可以疊加享受本次地方新出臺的減征優惠。
蔡自力表示,“兩統籌”即統籌考慮了各地實際情況,統籌考慮了新老政策銜接。6個地方稅種和2項附加的減征優惠,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因需施策。同時,根據國務院新出臺的政策,稅務總局在相關公告中就如何做好新老政策銜接適用的問題,做了進一步明確,有利于政策在實施中實現簡明易行好操作、新老銜接更便利。(記者 趙白執南)
責編:紀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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