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1月22日消息 2018年11月7日,由湖南省永順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永順縣營林站原站長杜昌軍貪污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項目資金案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牽扯到了永順縣林業局先后兩任主要領導的違法違紀問題,給我們承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永順縣是林業大縣,森林覆蓋率達65.99%,每年林業項目資金也較為充足。永順縣林業局存在自收自支編制人員,因歷史原因這類人員的相應費用不能得到保障。2012年,時任局長張某(另案處理)為了填補這類人員的工作費用,主持召開會議決定從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中套取項目資金。
杜昌軍當時主持營林站工作,在多年參與石漠化綜合治理項目相關管理工作中,他發現了存在的管理漏洞,意識到可以從中謀利,于是向當時分管領導魯某(另案處理)提出以抬高封山育林補植項目(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項目之一)單價的方式騙取項目資金,所有款項除去用于單位自收自支編制人員工作費用以外,剩余的款項由張某、魯某與杜昌軍三人均分。魯某提出必須找可靠的人負責這個項目,杜昌軍又“積極”出主意,表示可以由其親戚做此事,并假借他人名義,以與永順縣林業局簽訂虛假合同的方式進行。杜昌軍的想法得到了分管領導魯某的許可與時任局長張某的默許。2012年至2014年,通過這種方式,杜昌軍與魯某、張某三人共騙取項目資金104萬元,其中杜昌軍個人獲利35萬元。
在嘗到甜頭后,杜昌軍變得一發不可收拾,貪婪的欲望越來越大。2015年,羅某(另案處理)調任永順縣林業局局長。為了繼續謀取私利,杜昌軍與魯某向羅某匯報了此事。為了打消羅某的疑慮,杜昌軍表示一直都是這樣操作,沒有什么問題。最終經羅某同意,2015年至2017年杜昌軍與羅某、魯某繼續以這種方式騙取封山育林資金193萬元,其中杜昌軍個人獲利98萬元。
在這個案子里,我印象十分深刻的是兩件事情,一是永順縣林業局自2016年起已經沒有自收自支編制人員,完全不需要再鋌而走險套取項目資金,可是杜昌軍等人在貪欲的驅使下反而更加變本加厲,依然沒有收手。二是在審訊中我得知,2017年底,杜昌軍就已經得知自己被別人舉報,紀委已經開始對他進行調查,但他仍然給時任局長羅某表示“不要緊,沒事的,已經查過了”,這時的他已經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
作為永順縣監察委成立后移送審查起訴的第一案,杜昌軍貪污案公開開庭審理時,我們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旁聽庭審。在庭審現場,面對我們公訴人的有力指控,杜昌軍表示認罪。他悔恨地說道:“我擔任營林站站長后,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慢慢地發生了變化。受社會上一些不良風氣的影響,經不住物質利益的誘惑,錯誤地認為‘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并且還總有僥幸心理。現在想來,我做的一切真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應驗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的道理。”
最終,法庭經合議當庭宣判,以貪污罪判處杜昌軍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20萬元。
責編:袁如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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