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18日電(記者 趙建華)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18日公布,提高集成電路和工業母機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進一步鼓勵企業研發創新。
四部委明確,集成電路企業和工業母機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20%在稅前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20%在稅前攤銷。
集成電路企業是指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生產、設計、裝備、材料、封裝、測試企業,四部委公布了相關確認條件。先進工業母機產品基本標準,也一并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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