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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大后受賄金額最多的“遼寧虎”被判死緩,三個細節首度披露

            2022-11-09 08:51:43     來源: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新聞

            撰文 | 高語陽 董鑫

            據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11月8日上午,遼寧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劉國強因犯受賄罪,被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緩,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劉國強出生于1953年12月,2017年1月退休。2020年7月,在退休三年之后,他接受審查調查。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在劉國強的一審宣判中,有三個細節是首度披露。

            受賄12年

            第一,劉國強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是從2008年開始。

            去年8月19日,劉國強受賄案一審開庭。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當時起訴指控,2006年至2020年,劉國強利用擔任遼寧省副省長、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和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

            今年11月8月,劉國強一審宣判進一步明確,經審理查明,劉國強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提供幫助是在2006年至2016年,而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則是從2008年至2020年。

            公開簡歷顯示,劉國強早年在本溪鋼鐵集團公司工作,從工人做起,官至總經理。2000年3月,劉國強轉任本溪市委副書記、代市長,次年初出任市長。

            2001年5月,僅擔任了4個月本溪市長的劉國強升任遼寧省副省長,時任遼寧省省長是薄熙來(2001年2月至2004年2月)。據媒體報道提到,劉國強當時是“遼寧省史上最年輕的副省級高官”。

            此后,劉國強在遼寧省副省長的位置一干就是12年,2013年轉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直至2017年退休。

            也就是說,在遼寧省副省長、政協副主席任上以及退休之后,劉國強都在收受他人財物。

            受賄金額最多的“遼寧虎”

            第二,劉國強受賄3.52億余元,其中4900萬元尚未實際取得。

            一審開庭時,檢察院起訴指控顯示,劉國強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5247億余元;

            一審宣判時,經審理查明,劉國強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52億余元,其中4900萬元尚未實際取得。

            即便有財物尚未實際取得,劉國強的受賄金額依然是十八大以來遼寧省落馬的省部級干部中最多的。遼寧原省委書記王珉受賄1.46億余元,劉國強是他的兩倍有余。

            今年1月,反腐專題片《零容忍》第三集《懲前毖后》曾披露過劉國強落馬的細節。

            “他們給我的錢,心里始終老覺得有點兒應該似的,都是我幫助他們由小到大發展起來了,他們發自內心感激我,給我錢,所以當時是這么一種心態。”劉國強在片中坦言。

            事實上,劉國強不僅“收錢”為別人辦事,也“花錢”給自己辦事。

            今年3月,他被開除黨籍并取消退休待遇。通報中指出,劉國強盲目聽信“政治騙子”,花費巨資跑官買官被騙。

            認罪悔罪

            第三,劉國強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國強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

            鑒于劉國強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大部分受賄贓款已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同時,根據劉國強犯罪的事實和情節,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劉國強經歷了從對抗調查到主動交代的過程。

            《零容忍》專題片中介紹,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是在辦理另一個案件過程中發現劉國強受賄線索,經初核后對劉國強采取留置措施。

            在交代了一部分涉嫌受賄的問題,涉案數額達到數千萬元以后,劉國強就開始有了種試圖蒙混過關的心理,不再交代新問題,而是與辦案人員周旋。

            同時,他還做了不少對抗組織調查的準備,部分錢款轉移到他自認為與他交好的老板處,并要求他們如果被組織調查,“什么都不要說”。

            專案組加大外圍調查力度,掌握了大量新的線索和證據,在一些老板處起獲了劉國強藏匿的大量財物。并繼續對他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經過初心回望、紀法震懾、親情感召等一系列綜合舉措,最終劉國強開始開口交代自己的問題。到審查調查結束時,劉國強的心態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資料 | 新華社、央視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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