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際金融報
近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下稱“深改委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對數據產權、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及數據安全治理作出部署。
歐科云鏈研究院指出,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是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目前在產權制度、流通和交易制度、收益分配制度等基礎制度方面,還需要進一步明確,以激活數據的流通和應用。
加快構建數據基礎制度體系
深改委二十六次會議指出,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是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的基礎,已快速融入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和社會服務管理等各個環節,深刻改變著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社會治理方式。
因此,深改委二十六次會議從數據產權、交易流通、收益分配、安全治理方面對發展數據要素作出部署。一是要建立數據產權制度,推進公共數據、企業數據、個人數據分類分級確權授權使用,建立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等分置的產權運行機制,健全數據要素權益保護制度。
二是要建立合規高效的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數據全流程合規和監管規則體系,建設規范的數據交易市場。
三是要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更好地發揮政府在數據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導調節作用,建立體現效率、促進公平的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
四是要把安全貫穿數據治理全過程,守住安全底線,明確監管紅線,加強重點領域執法司法,把必須管住的堅決管到位;要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多方協同治理模式,強化分行業監管和跨行業協同監管,壓實企業數據安全責任。
“目前數據領域從信息安全層面,已經建立了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但在產權制度、流通和交易制度、收益分配制度等基礎制度方面還需要進一步明確,以激活數據的流通和應用。在這些基礎制度層面,需要自上而下的統一制度和共識。”零壹研究院院長于百程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
數據確權、高效流通難題待解
實際上,國內公共數據的開放共享目前已有一定的探索,國家“十四五”規劃在“提高數字政府建設水平”一章,提出要“加強公共數據開放共享”,并指出要“探索將公共數據服務納入公共服務體系,構建統一的國家公共數據開放平臺和開發利用端口”“開展政府數據授權運營試點,鼓勵第三方深化對公共數據的挖掘利用”。
于百程指出,相對來說,企業數據和個人數據更加復雜,其確權是個系統工程。比如互聯網平臺上形成的數據,相關數據權利如何在企業和個人之間確定?數據是互聯網平臺的核心資產,如何明確權利讓數據共享出來?數據權利制度明確后,通過哪些技術手段來固定這種權利?這些都是當下數據要素發展中需要明確的問題,否則會帶來數據發展的無序,給數據的應用也帶來阻礙。
歐科云鏈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蔣照生認為,并非所有數據都需要參與到數據要素市場的流通與交易環節,因為不是所有數據都有價值。蔣照生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數據要素的價值主要由凝結在形成數據要素的數字勞動和數據要素所呈現的內容信息中。只有滿足數字勞動和數字信息這兩個方面的要求,數據才有要素價值化的意義。同時,由于數字時代的技術與產品更迭速度遠超以往任何時期,很多數據會在快速發展中逐漸失去價值,無法實現從數據產品向數據商品的轉化,也就無法進入要素市場。
所以,蔣照生建議,在構建數據要素市場的早期階段,應堅持效率優先,讓具有高質量和高價值的數據要素率先價值化,不要盲目貪多貪大,要充分激活數據要素市場的升級活力。
深耕區塊鏈領域多年的歐科云鏈在數據安全上早有布局, 利用區塊鏈技術的不可篡改、公開透明和可追溯等特性,在數據安全上可提供鏈上數據分析和追蹤,旗下的“鏈上天眼”系列產品綜合運用了區塊鏈與大數據技術,將技偵戰法和區塊鏈大數據進行深度融合,在輔助公檢法部門處理和應對新型網絡犯罪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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