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國家反壟斷局發布的《2021中國反壟斷執法年度報告》中顯示,2021 年,反壟斷執法機構共查辦醫藥行業壟斷案件38件,其中壟斷協議案件3 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3 件,涉及先聲藥業、揚子江藥業、天津天藥藥業等多家知名藥企。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查詢《中國反壟斷執法年度報告》發現,2016-2021年間,反壟斷執法機構共查辦醫藥行業壟斷案件157件,罰沒金額超17億元。
原料藥壟斷,救命藥停產
在系列醫藥行業反壟斷案件中,涉及原料藥行業的壟斷現象尤為受到行業關注。在2021年查處的醫藥行業壟斷案件中,與原料藥壟斷相關的案件共有5起,罰沒金額超1.7億元。
原料藥壟斷案件的情節往往與“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相關”,而其帶來的后果有可能是救命藥品的“停產斷供”。2021年1月29日,國家市場總局的一份決定書揭開了“巴曲酶注射液”停產的背后真相。
巴曲酶注射液,是治療突發性聾的基礎藥物和專用特效藥,且是中華醫學會耳鼻咽喉頭頸外科學分會《突發性聾診斷和治療指南(2015)》的推薦用藥,而生產巴曲酶注射液不可或缺的原料藥,則是一種去纖酶,來源于巴西矛頭蛇的一個亞種Bothrops moojeni蛇毒,其成分不能被其他任何原料藥替代。
巴曲酶原料藥的生產商極為稀少,全球范圍內也僅有瑞士一家企業生產。2019年4月,先聲藥業獲得了巴曲酶原料藥在中國境內的獨家供貨權,成為中國市場上唯一可以銷售巴曲酶原料藥的公司,國內市場份額達到100%,占據了市場支配地位。
國內下游制劑企業希望購買巴曲酶原料藥,先聲藥業卻以多種理由始終不予報價,并將原料藥供應作為制約手段,要求收購下游制劑企業股權。因無法獲得原料藥,下游制劑企業于 2020年 6月起停產。
決定書顯示,先聲藥業濫用在中國巴曲酶濃縮液原料藥銷售市場的支配地位,因濫用自身在“巴曲酶原料藥”市場的壟斷地位,拒絕與第三方交易被罰超1億元。
因“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進行壟斷”并非孤立事件。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披露,南京寧衛醫藥具有氯解磷定原料藥100%市場支配地位,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間,南京寧衛醫藥將該原料藥銷售價格提升至2014 年 12 月的 26.09 ~ 52.17 倍之多,同時要求制劑生產企業采購最低數量的原料藥并支付沒有實質內容的技術服務費,增加了制劑生產企業的經營成本。
2021年11月,經查處,南京寧衛醫藥被罰沒658.4萬元。
專家建議加快修訂上位法,加大壟斷懲處力度
“實際上被查處的壟斷案件只是九牛一毛,從常用藥到小眾短缺藥品領域,原料藥到輔料再到制劑,我相信無論是上游原料藥廠家還是下游制劑企業,對壟斷行為都不陌生。”一位不愿具名的長期關注醫藥行業反壟斷進展的藥企負責人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上述藥企負責人向記者提到,以常用鎮痛藥品雙氯芬酸鈉制劑為例,雙氯芬酸鈉是生產雙氯芬酸鈉相關制劑產品必不可少的成分,前幾年的價格還是80元/kg,后來供應商將所有的渠道壟斷,一下子漲到800元/kg,后來到500元/kg,大概維持了一兩年,一直到去年價格才降至300元/kg左右,“下游的制劑企業沒有議價能力,你要的話就這個價,你不要的話反正別的供應商也沒貨。”
醫藥行業的反壟斷正在進一步加速,2021年11月18日,國家反壟斷局正式掛牌成立的日子,《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原料藥領域的反壟斷指南》正式出臺,指南在《反壟斷法》的法律框架之下,對原料藥行業的主要壟斷行為表現形式均進行了細化舉例與分析。
“自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成立以來,可以看到醫藥行業反壟斷的力度正在逐漸升級。但醫藥行業的壟斷行為相對而言較為隱蔽,壟斷和經營的界限有時并不清晰,再加上我們國家現行的反壟斷主要的法律依據—《反壟斷法》自2008年出臺之后就沿用至今,對于行業出現的新情況并不能很好地進行界定和解釋,這給醫藥行業反壟斷執法帶來了一定的難度。”醫法匯創始人張勇律師接受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采訪表示。
在上述藥企負責人看來,原料藥行業一定程度上的價格壟斷,一大原因在于原料藥企業的審批制度,目前原料藥領域不允許‘委托生產’,導致此前的“僵尸批文”不能被即刻激活,而動輒長達兩年的審批周期造成了批文的稀缺性,即使有緊迫的市場需求,也難有企業愿意入局。他期待的是,“放開原料藥審批和嚴懲壟斷雙管齊下,才能真正解決原料藥壟斷問題。”
“在巨額利潤誘惑面前,醫藥行業反壟斷仍然任重道遠。建議加快修訂上位法—《反壟斷法》,完善配套立法,形成以反壟斷法為核心、多部法規規章和指南指引組成的較為系統完備的法律規則體系,同時,建議進一步加大對反壟斷行為的懲處打擊力度,強化‘行刑銜接’機制,打通執法效果“最后一公里。”張勇表示。(譚琪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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