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國家衛健委網站發布關于《調整抗新型冠狀病毒藥物PF-07321332/利托那韋片(Paxlovid)適應癥等內容的通知》。
根據該通知,藥物名稱調整為“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組合包裝”,適應癥調整為“發病5天以內的輕型和普通型且伴有進展為重癥高風險因素的成人。”用法用量為“300mg奈瑪特韋片與100mg利托那韋片同時服用,每12小時一次,連續服用5天。”此外,通知還提示,對本品中的活性成份或任何輔料過敏的患者禁用。本品不得與高度依賴CYP3A進行清除且其血漿濃度升高會導致嚴重和/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應的藥物聯用。
3月22日,在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吉林衛健委副主任張力介紹,吉林省連日來緊急采購了大量的醫療物資,其中包括20日晚上緊急運來長春的一萬盒輝瑞新冠病毒治療藥,這是在國內首次大規模使用這種新冠特效藥。
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Paxlovid)是由輝瑞研發的口服小分子新冠病毒治療藥物。2月11日,國家藥監局應急審評審批,附條件批準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進口注冊,用于治療成人伴有進展為重癥高風險因素的輕至中度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根據輝瑞2021年底公布的臨床數據,與安慰劑相比,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在出現癥狀后的三天內服用,能將輕度和中度成年患者住院或死亡概率降低89%。
3月15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修訂要點顯示,國家藥監局批準的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Paxlovid)特異性抗新冠病毒藥物被寫入診療方案。
3月21日晚間,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切實做好當前疫情防控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特別提到,及時調整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新冠治療用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新增的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由醫療機構按照企業與有關部門溝通一致的價格采購,醫保部門按規定做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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