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聲音質疑“中國演出行業協會懲罰劣跡藝人程序正義”問題。中國演出行業協會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行業自律是有明確邊界的,自律懲戒不是行政處罰,不具備強制性。公布警示名單、對違法失德人員進行聯合抵制有一整套列入、評議、審議、申訴、移除等程序,均由會員單位集體決策制定的行業自律規范規定。警示名單僅在會員范圍內生效,由會員單位自行實施。
@中國演出行業協會 12月1日發布《聲明》:我會注意到部分網絡用戶近期不斷發布、傳播嚴重背離事實的不實言論,誤導公眾曲解協會工作,損害我會聲譽。如果有關人士認為我會工作違法違規,可以向我會的上級管理部門正式反映情況,或通過法律途徑提出主張。對于發布、傳播不實言論的行為,我會亦將堅決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遏制行業不良傾向,廓清文娛領域風氣,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在此感謝社會各界對我會工作的支持,同時歡迎社會各界對我會工作進行社會監督。
(原標題:中演協回應懲戒劣跡藝人程序問題:自律懲戒不具備強制性)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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