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孟亞旭
政知君注意到,11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召開了“全區開發區以案促改工作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
內蒙古自治區主席王莉霞出席并講話,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劉爽提出工作要求。這次會議特別提到了一個落馬官員——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李建平。
李建平案被稱為“內蒙古反腐敗斗爭史上迄今第一大案”,其涉案金額高達30億余元。這個數字遠高于華融原董事長賴小民(17億余元)和陜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7.17億元)的涉案金額之和。
誰是李建平?
李建平被查是在2018年9月。
李建平,男,漢族,1960年5月出生,今年61歲,河北省霸州人,大學文化,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公開資料顯示,他長期在內蒙古工作,早年曾在內蒙古電子學校任教3年,之后任內蒙古電子工業局團委書記3年多,1988年10月成為內蒙古啤酒廠副廠長。
1990年10月,李建平成為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體改委干部,1996年3月任呼和浩特市節水辦主任,次年履新呼和浩特市節水、水資源管理局局長。
2000年9月,李建平任呼和浩特市水務局副局長兼市節水、水資源管理局局長,春華水務公司董事長,2004年6月升任稅務局局長。
2011年3月,李建平成為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之后他在這個崗位上工作了7年多。
被查一年后(2019年8月),李建平被雙開。內蒙古紀委監委稱他“理想信念完全喪失,黨性原則蕩然無存,行為底線全面失守”。
當時的通報中還提到,李建平未經批準多次出入國(邊)境;把分管領域當成“私人領地”,要求下屬公司為私營企業提供辦公場所并進行裝修,把下屬企業當成自己的“錢袋子”和“提款機”,指使下屬國有公司挪用專項資金,在購買住房過程中侵犯國家利益。
此外,他還長期“亦官亦商”,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大肆非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生活腐化墮落,多次到境外賭博等。
“巨貪”
讓人更為瞠目的是,李建平涉案30億余元,被稱為“內蒙古反腐敗斗爭史上迄今第一大案”。
《中國紀檢監察報》曾披露說,在經開區工作期間,李建平斂財“金額從幾萬、幾十萬,逐漸增加到幾百萬、幾千萬,甚至幾億”。
7月6日,在中國檢察網上,內蒙古自治區科右中旗人民檢察院公布的一份行賄罪起訴書透露,東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楊進東累計向李建平行賄高達5.778億元。
李建平還曾經借他人之名注冊公司而自己實際操控,目的就是侵吞國有資產。當時,為了擾亂監管視線,李建平以兩個酒店服務員和一個社會人員的名義,注冊成立公司。
在初選董事長、總經理和監事長時,李建平竟然用“石頭剪刀布”的方式解決,第一名董事長、第二名總經理、第三名監事長。
另據官方披露,李建平在被留置前夕,還妄想將2億多元資金轉走。并且,李建平本人雖被查處,但“遺毒”仍在。
政知君了解到,李建平在經開區分批違規進人862人,最多1批多達324人,使經開區機關從77人增加到868人。
李建平案發生后,時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紀委書記劉奇凡(現任遼寧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要求,呼和浩特市及經開區以此為重點開展以案促改專項行動。
《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稱,以案促改取得重要成果,但難題仍在:有的隱藏深的涉案人暗地里煽動干部群眾阻撓整改;“十亂”問題涉及幾十家企業、部門,有的配合不到位,嚴重影響整改進度。
“以李建平等為鏡鑒”
在11月24日的“全區開發區以案促改工作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上,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主席王莉霞說,要“以李建平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為鏡鑒,聚焦規劃項目、資金土地、選人用人、制度機制、營商環境等重點領域,全面查清事、查清人、查清問題,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她說,要緊盯問題徹底整治,分門別類制定整改措施,逐條逐項明確時間表、任務單、責任人,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嚴抓實改,以釘釘子精神把問題整改到位。
她還提到,要深挖細究問題根源,完善體制機制、補實短板漏洞,消除權力尋租空間、鏟除腐敗滋生土壤;確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實實在在成果。
政知君注意到,在這次會議上,剛剛履新的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劉爽提出了工作要求。
他說,強化政治監督,督促各級黨委和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認真履行主體責任,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持續凈化修復政治生態,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開發區高質量發展。
資料 | 新華社 人民網 內蒙古新聞聯播等
校對|羅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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