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追求產品或服務的市場最大效用,企業通常會請明星來代言,以此來樹立起自己的品牌形象,這就是所謂的明星效應。
周杰倫起訴多家美容機構(圖源:企查查APP)
但很多企業可能并不想花這筆代言費,所以私自動用明星的影像資料,這很容易引發肖像權糾紛。周杰倫就為此起訴了數家美容機構。
企查查APP顯示,多家美容機構近日新增開庭公告信息,原告為周杰倫,案由均為肖像權糾紛,最近一條開庭信息為10月15日。這些美容機構包括北京痘博士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痘博士美容院有限公司、重慶痘博士美容院有限責任公司等。
周杰倫(圖源網)
事實上,此前周杰倫就因為肖像權受侵犯而起訴過一些公司。比如去年8月,周杰倫曾起訴過廈門一家網紅餐廳,最終法院判決餐飲公司不僅要刪除消費點評平臺官方賬號上有關周杰倫的肖像及姓名,還要刊登致歉聲明,并賠償周杰倫22萬元。
所謂肖像權,是指個人可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權利。另一方面,未經本人同意,個人不得使用他人的肖像。而有些公司為了商業利益,不惜侵犯他人的肖像權,這更是法律所不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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