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鄭州9月15日電 (記者 韓章云)9月14日,河南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嚴格壓減考試次數,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
為落實“雙減”工作,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河南下發該通知。
河南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嚴格壓減考試次數。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義務教育其他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年級從不同學科的實際出發,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
通知要求,各地不得面向小學各年級和初中非畢業年級組織區域性或跨校際的考試;學校和班級不得組織周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也不得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
在考試成績方面,河南要求科學運用考試結果,考試結果實行等級評價,一般分4至5個等級。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初中各學期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和初三下學期模擬考試成績不得與升學掛鉤。
在考試命題方面,河南要求學校考試命題要嚴格規范考試內容,合理控制考試難度,不得超越國家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進度。試題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教學目標達成情況。同時完善學習過程評價。
在學業質量監測方面,河南要求各地參照國家監測辦法,采取分學科抽樣方式進行,防止用統一試卷統考統測,避免給學生造成過多壓力和負擔;地方學業質量監測要加強統籌,防止重復進行,可在小學高年級段或初中起始年級組織一次,作為評價小學階段教育質量重要依據,同時作為開展初中階段教育質量增值性、發展性評價的重要基礎。
同時,河南明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簡單將考試結果作為評價學校的依據。(完)
(原標題:河南要求壓減義務教育階段考試次數 考試結果不公布、不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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