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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取消藥品零售企業350米距離限制

            2021-09-03 10:04:49     來源:健康時報網

            9月1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區高遠百康大藥房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從海淀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手中拿到了第179分店的藥品經營許可證,該藥店成為全市取消藥品零售企業之間350米距離限制后,海淀區開辦的首家藥品零售企業。

            2021年7月30日,北京市藥監局發布一條《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藥品零售經營許可審批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顯示,自2021年9月1日起,對本市藥品零售經營許可審批工作調整。

            其中,第一項調整的就是“取消新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間距離限制要求”:按照《藥品管理法》中實施藥品經營許可應遵循“方便群眾購藥”的原則,在全市范圍內取消藥品零售企業之間350米以上可行進距離限制的要求,與已有藥品零售企業之間的距離不再作為許可審查條件。倡導企業合理開店、科學布局,鼓勵在農村地區設立藥品零售企業。《北京市開辦藥品零售企業暫行規定》(公告〔2017〕163)第五條停止執行。

            “‘350米間距’的門檻取消,為我們分店選址提供了更多選擇。除此之外,此次從申請、審批到最終通過驗收獲證,用時極大縮短,效率提高,成本大大減少。”高遠百康大藥房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北京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取消距離限制其實主要還是出于便民的考慮,也意味著現在相關部門意識到一些患者可能會有一些臨時的用藥需求,而此前的距離限制出現了一些不便利的情況。”中國藥科大學國家執業藥師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康震告訴健康時報記者。

            康震提醒,“距離限制放開后,一些藥品銷售商還是應該以銷售臨時和少量用藥為主。因為距離限制被取消,會使更多的商家能拿到藥品銷售資格,但是藥品畢竟不是單純的商品,所以在藥品經營方面一定要進行一定的分類限制,比如按照處方藥和OTC用藥進行分類,能銷售處方藥的藥店還是要進行一些限制,而OTC用藥又分為甲類和乙類,乙類用藥也可以適度放開銷售通道,但是對于甲類用藥還是要進行一些限制。” (王艾冰 喬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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