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夏靈犀)日前,經浙江省文成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對張某等4名被告人判處十個月至七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適用緩刑,同時各并處3000元至5000元不等罰金。宣判之前,4名被告人共退繳違法所得23.6萬元。
2020年10月,文成縣檢察院在協同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文成分局履職過程中發現一起污染環境公益訴訟線索:在西坑鎮江山村天頂湖東側山林里,能聞到刺鼻的氣味,現場發現有傾倒的鋁灰渣廢物,懷疑有人開設非法煉鋁窩點并違法傾倒鋁灰渣。
“遠遠地看得到黑煙,但是找到加工點卻還是花了半個多小時。這些非法煉鋁窩點都設在深山老林、人跡罕至的地方。”文成縣檢察院案件承辦檢察官鄭國龍介紹,該處窩點位于文成縣唯一5A級景區——劉伯溫故里景區所在地。
由于非法加工點位置隱蔽、取證難、破案難度大,文成縣檢察院協同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文成分局成立聯合專案組,并利用無人機進行定位調查,后當場抓獲2名正在從事非法生產的操作工人汪某和吳某,現場繳獲已加工完成的鋁錠和傾倒在山林里的鋁灰渣廢物。不久,該非法加工點負責人張某等人也被抓獲。汪某和吳某還供出另一非法煉鋁點,辦案人員馬不停蹄趕赴現場,發現該非法加工點已停產,現場遺留大量隨意傾倒的鋁灰渣廢物。
今年7月12日,該案4名被告人自愿繳納10.56萬元的生態修復賠償金。“推行繳納生態損害修復賠償金的形式,旨在不斷提升人們的生態保護意識,從而達到嚴懲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和通過司法修復生態的雙重作用,這筆款項將用于危廢處置和生態修復。”鄭國龍說道。
據悉,2020年10月至今,文成縣檢察院聯合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文成分局等部門就危廢案件協同開展專項行動,立案非法處置危險廢物公益訴訟案5件,審查起訴污染環境案3件11人,共計扣押熔鋁廢渣58.6噸,嚴厲打擊了非法煉鋁產業鏈,保護了生態環境及飲用水水源地安全。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非法煉鋁窩點藏身5A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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