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3月31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31日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來源:財政部網站
公告稱,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一條同時廢止。(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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