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晚,@灌南法院 回應許艷敲詐勒索一案刑事判決書從網上撤回:許艷敲詐勒索一案,灌南縣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宣判并將判決書送達給許艷,許艷在法定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目前該案正在二審審理期間,一審判決書未生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法釋〔2016〕19號)第七條的規定,該文書在發生法律效力之前不應在互聯網公布,故予以撤回。
科技新聞傳播、科技知識普及 - 中國科技新聞網
關注微信公眾號(kjxw001)及微博(中國科技新聞網)
關注微信公眾號(kjxw001)及微博(中國科技新聞網)

微信公眾號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