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6月17日電 日前,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后文簡稱《通告》),涉及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槽子糕。
圖片來源: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通告》顯示,近期,河北省市場監管部門抽檢餅干、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調味品等9類207批次樣品,檢驗合格203批次,不合格4批次。
《通告》提及,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后文簡稱“保定稻香村”)生產的槽子糕(糕點),因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被列為不合格產品。檢驗機構為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官網信息顯示,保定稻香村始創于一九一七年,持續經營至今已逾百年。保定稻香村現為股份制企業,注冊資本800萬元。2010年,保定稻香村注冊了“壹品稻香”、“保稻”商標。
值得注意的是,保定稻香村并不是市場熟知的“南北稻香村”中的一家。此前,北京石景山法院微信號發表文章《小石看法| 南北稻香村為何“同案不同判”》指出,在1982年我國商標法頒布后,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廠“搶先”在糕點等商品上注冊“稻香村DXC及圖”商標。后該商標幾經波折,轉讓給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于1997年在粽子等周邊商品上注冊“稻香村”商標,并于2010年開始,在糕點等商品上申請注冊“北京稻香村”商標,于2015年注冊成功。
另據保定稻香村官網消息,上文中提到的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廠現為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工業有限公司。(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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