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高檢:7日內 均做到“應回盡回”
14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的有關情況。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國慶表示,近幾年來,全國檢察機關每年收到的群眾信訪大約在100萬件左右,最高檢每年接到的信訪基本在20萬件左右。
陳國慶說,過去一般接信后很少和信訪人聯系,有問題時聯系一下、回復一下,多數是沒有及時回復的。2019年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向全社會作出了莊嚴的承諾,要求檢察機關要將心比心地對待群眾信訪,檢察機關要建立群眾信訪在7日內程序回復,3個月內要對辦理的過程和結果進行答復。
“我們收到群眾來信以后,在7天之內經過審查之后給出一個答復,是不是屬于檢察機關管轄,如果屬于其他機關管轄的話要及時移送,告訴群眾你的來信我們收到了,現在是怎么處理的,是檢察機關在辦還是交給有管轄權的機關來辦。”
他解釋說,對于應當由檢察機關管轄的案件,要在3個月之內答復辦理的結果,如果有些案件比較復雜,涉及多個部門,3個月沒有辦結的,要及時答復辦理的進展情況。
北京青年報記者從會上獲悉,從2019年3月到2020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收到人民群眾的信訪971400件,最高人民檢察院收到的信訪是在188755件,都在7日內做到了“應回盡回”“能回盡回”。
“先后有139900多件符合檢察機關的受理條件,我們在案件滿3個月內進行答復,答復率為99.3%。通過這項工作,重復信訪的比例明顯下降,人民群眾的滿意度不斷提高。”
他介紹,下一步將進一步鞏固深化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持續提升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的能力,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權益在司法辦案當中能夠得到公平對待,利益能得到有效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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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級檢察長副檢察長
去年接訪656件
“我們檢察機關對于檢察長、副檢察長、專委等領導干部的接訪都是有明確要求的。”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宇出席了發布會。他介紹,《人民檢察院信訪工作規定》明確要求,檢察院實行檢察長和業務部門負責人接待人民群眾來訪制度,接待的時間、地點要向社會公布。
“地市級和縣級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和業務部門的負責人接待時間每年應當不少于12次,平均每個月地市級、縣級的接訪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省一級檢察長根據需要和具體情況也要不定期安排接訪。”
賈宇介紹,據統計,2019年全國各省級檢察院檢察長、副檢察長一共接待群眾來訪656件,同比上升了14.7%,這些案件中有166件在短時間內得到有效化解,這其中省級檢察院的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接訪占到38件,是2018年的2倍,首席大檢察官和大檢察官接訪帶動推進了各級檢察長的接訪工作,效果是明顯的,人民群眾非常歡迎,感覺到訴求得到重視。
他說,大檢察官們帶頭接訪,能幫助各級院的檢察長化解一些關于接待群眾來訪復雜疑難的、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問題,讓大家更加重視。
(責任編輯:DF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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