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比特大陸營業執照爭奪真相還原:六十大漢無中生有,法人變更并非核心
比特大陸營業執照之爭的真實情況是,雙方確實對壘,且均配有安保措施,但人數為十余人,“六十大漢”屬無中生有。
法律界人士認為,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應該股東根據《章程》確定。
對于當下的比特大陸而言,盡早解決紛爭,才是保全公司、員工及投資人利益的正確舉措。
有李國慶“搶公章”的當當大劇在前,當比特大陸在5月8日發生“搶奪”營業執照的事情后,便尤為引發外界關注。
最初流傳的網絡傳言中稱,當比特大陸創始人之一詹克團在領取營業執照時,約60名不明身份(多人有紋身)的大漢出現在現場,并從工商行政人員手中強行搶走了營業執照。
但隨著更多信息逐漸流出,事件真相的拼圖愈加完整。結合多方信息能夠看出,比特大陸的營業執照爭奪事件,并非如傳言所說的那么匪夷所思;傳聞中詹克團一方處在“被搶”位置,也與真實情況存在出入。
事實上,聳人聽聞的傳聞,是部分當事者,基于自身利益,釋放不準確信息營造出的輿論仗,喧囂背后,牽涉的是復雜的公司權力爭奪。
莫須有的“六十大漢”
隨著涉事各方信息的逐漸披露,5月8日發生在北京市海淀區政務服務中心的真實情況已經愈加清晰。
營業執照領域爭奪事件發生當天,財新即在報道中對現場情況進行了還原。根據該位親歷了現場的財新記者的描述,在5月8日北京海淀區政務服務中心現場,比特大陸首席財務官、法定代表人劉路遙等人受未能到場的比特大陸創始人吳忌寒委托來到現場,在現場的另一方為2019年被驅逐出公司的詹克團及其律師。同時,現場還有十數名不明身份人員。
據報道,“當現場叫號至辦理比特大陸法定代表人變更事項時,數人突然站起簇擁至窗口前,氣氛陡然緊張。”
結合財新報道以及流出的現場視頻可以看出,早期網絡傳聞中提到的“六十大漢”故意夸大了現場情況,為不實信息。 真實情況是,雙方確實對壘,且均配有安保措施,但人數為十余人,“六十大漢”屬無中生有。
而一張在網絡上流傳的比特大陸員工朋友圈則顯示,傳聞中被“六十大漢”圍攻的詹克團方才是保鏢聚集、并出手傷人的一方。
5月8日的營業執照爭奪鬧劇發生后,還有傳聞流出稱代表吳忌寒一方的比特大陸首席財務官、法定代表人劉路遙遭遇逮捕。實際上,據知情人士透露,真實情況是詹克團及兩名律師、劉路遙及海淀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均前往北京上地中心派出所做筆錄。
有業內人士認為,事實與傳聞間的巨大差距并非信息傳播本身帶來的偏差,而是涉事相關方在故意釋放虛假信息,誤導公眾,以形成對自身有利的結果。部分人士直指事件本身是“詹式營銷”。
喧嚷的輿論戰背后,事情的真實情況其實并不復雜。
此次發生的營業執照之爭是2019年比特大陸內部管理層發生變動的后續。
2019年10月28日,吳忌寒通過股東會免去詹克團香港比特的執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身份,并由自己出任新的執行董事,同時將北京比特的法定代表人變更為自己。
隨后詹克團在比特大陸的母公司注冊地開曼群島發起訴訟,并于2019年11月7日在北京市提起行政復議,請求撤銷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準予北京比特變更法定代表人和變更執行董事的行為。
2020年1月31日,海淀區人民政府做出行政復議決定,撤銷2019年10月28日變更法人為吳忌寒的登記行為。但吳忌寒于2020年1月2日將北京比特大陸的法定代表人職務由自己變更為比特大陸現高管劉路遙。詹克團因此申請第二次行政復議,請求撤銷劉路遙的登記變更。
2020年4月2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再次下達《行政復議決定書》,宣布撤銷吳忌寒和劉路遙所做的兩次行政變更登記。
詹克團方贏得行政復議后,認為營業執照屬于自己;但吳忌寒方認為北京比特大陸只是香港、開曼的子公司,公司管理權沒有發生變化,營業執照、公章自然屬于他。隨后便發生了5月8日的鬧劇。
鬧劇背后,事涉礦機巨頭比特大陸的實際控制權,與輿論層面的爭論相比,比特大陸在公司治理和管理權歸屬方面的問題,更值得關注。
比特大陸,路歸何方?
在法理層面,比特大陸的紛爭并沒有那么復雜。
此次發生的營業執照之爭,簡單來說是吳忌寒方發起的股東大會決議,與詹克團方獲得的行政復議支持之間產生的沖突。
對此,民商律師、行政法方面資深專家、地方政府法律顧問尹繼濤,曾對北京市海淀區司法局作出了撤銷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于1月2日作出的準予北京比特大陸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的復議決定提出不同意見。
尹繼濤認為,第一,行政復議是行政體系內部的一種上級監督下級的行政監督行為,根據我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有權對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比特大陸公司法人變更的工商登記行為作出復議決定的機關,只能是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或海淀區政府。
第二,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屬于公司內部人事關系的變化,應遵從公司自治原則,只要比特大陸公司內部有關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決議是有效的,比特大陸新任命的法定代表人就可以代表比特大陸的意志,行使對內和對外的權利。
因此,詹克團能否成功干預比特大陸法定代表人的變更,阻卻比特大陸新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意志,行使對比特大陸公司的內部和外部權利, 關鍵在于比特大陸內部變更法表人的有關決議是否有效。
詹克團要想成功阻止比特大陸法定代表人變更,只能向法院訴訟,請求法院確認比特大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撤銷比特大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決議。 在比特大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決議被法院撤銷之前,很難說詹克團成功干預了比特大陸法定代表人變更。
財新報道中的相關律師也表示,相關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在法定代表人的人選確定中具有優先地位,而章程根據公司股東的合意形成。 即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應該股東根據《章程》確定。
公開信息顯示,北京比特的唯一股東為香港比特,香港比特的執行董事和授權代表人均為吳忌寒一人;香港比特的股東是開曼公司。而據此前比特大陸前員工透露, 詹克團在開曼公司已不再享有10倍投票權,僅間接持有開曼公司約36%的股份,并被罷免出開曼公司董事會。因此, 即使詹克團被登記為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香港比特也能依照章程將其再次罷免。
對此,比特大陸官方也與5月8日的官方聲明中進行了說明。
因此從法理層面看,比特大陸的法人之爭對于公司的實際控制和經營并不會造成實質影響,不過在詹克團積極發動進攻的短時間內,紛爭還將繼續。
鬧劇之下,比特大陸究竟會走向何方?
與法理相比,公司內部與外部投資方的態度,往往更能決定潮水的走向。在這一點上,詹克團處在不利位置上。
據媒體報道,在去年10月吳忌寒發動“政變”,回歸比特大陸當日的會議上,在宣布免除詹克團的一切職務,并停止結構改革運動時,現場傳出了一片掌聲。而這片掌聲,足以體現比特大陸內部人心向背。
比特大陸方面對于詹克團的指責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瘋狂執迷AI芯片,導致比特大陸損失15億美元;迷戀華為管理體系,重用華為公司出身人員,在公司內部復制華為企業管理結構,引發內部混亂和不滿;在詹克團帶領下,比特大陸礦機業務優勢被嚴重削弱,其技術能力被質疑。
正因如此,無論內部還是外部投資方,吳忌寒贏得了更多支持。自去年重掌公司之后,吳忌寒治下的比特大陸業務處在平穩發展當中,據業界消息,第三代云端AI芯片BM1684已開始量產出貨,第四代云端AI芯片BM1686也正在升級規劃之中。從結果來看,吳忌寒領導下的比特大陸航行在了正確的航線上。
作為全球礦機巨頭,比特大陸曾經光環加身,而頻頻爆出的內部紛爭,使得這家曾經春風得意的年輕公司不僅在品牌層面遭遇重大損失,還使內部陷入動蕩之中。
對于當下的比特大陸而言,盡早解決紛爭,是保全公司、員工及投資人利益的正確舉措。而真正有能力帶領公司對外在業務上取得突破、對內建立合理的管理結構的管理者,才是符合更多人利益的選擇。
(責任編輯:DF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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