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去年審結3.6萬件環境資源刑事案
5月8日,最高法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19)》《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19)》。
在發布會現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介紹,2019年,全國法院受理各類環境資源刑事一審案件39957件,審結36733件,判處罪犯114633人,收結案數同比2018年分別上升50.9%、43.4%。
受理各類環境資源民事一審案件202671件,審結189120件,同比分別上升5.6%、3.5%。受理各類環境資源行政一審案件47588件,審結42078件,同比分別上升12.7%、0.8%。
據悉,201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試行)》。2019年3月、6月先后發布15個典型案例,完善審判程序,統一裁判標準。
陶凱元介紹,2019年,全國法院共受理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179件,審結58件,同比分別上升175.4%、262.5%。
受理檢察機關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2309件,審結1895件,同比分別上升32.9%、51.4%,其中環境民事公益訴訟312件,審結248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1642件,審結1370件;行政公益訴訟355件,審結277件。受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49件,審結36件,同比分別上升145%、350%,其中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確認案件28件,審結23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21件,審結13件。
陶凱元介紹,法院堅持恢復性司法理念,立足不同環境要素修復需求,探索多種形式生態修復方式。“推動設立專項資金賬戶,引入專家輔助人、專家陪審員制度,確保生態環境及時有效修復”。
(責任編輯:DF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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