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日照銀行威海違法遭罰 部分征信查詢用戶未按規定報備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于4月24日發布威海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威銀罰字〔2020〕第4號),日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照銀行”)威海分行存在部分征信查詢用戶未按規定向人民銀行報備違法違規行為,根據《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九條第六項的規定,人民銀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對單位處以2萬元罰款。
日照銀行威海分行違法違規具體行為為,該分行2018年新增2名查詢用戶未按規定向人民銀行報備。
《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九條: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未準確、完整、及時報送個人信用信息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
(三)越權查詢個人信用數據庫的;
(四)將查詢結果用于本辦法規定之外的其他目的的;
(五)違反異議處理規定的;
(六)違反本辦法安全管理要求的。
以下為全文:
(責任編輯:DF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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