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周時間,國家有關監管野生動物交易的規定就由“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定調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同時明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
24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明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為阻斷疫情蔓延,近期多部門重拳出擊。1月26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下發公告,決定自1月26日起至全國疫情解除期間,禁止野生動物交易活動。國家衛健委出臺工作方案,全面禁止野生動物交易;公安部下發緊急通知,嚴厲打擊涉及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活動;國家郵政局要求嚴禁收寄野生動物,等等。
《求是》雜志日前發表了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文章《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研究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時的講話》。他強調:“我們早就認識到,食用野生動物風險很大,但‘野味產業’依然規模龐大,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了重大隱患。再也不能無動于衷了!”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研究員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稱,權威醫學研究機構已經證明,2003年的“非典”和新近發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極有可能是野生動物傳染給人類,并造成人際傳播引起的,這給野生動物的非法食用和利用再次敲響了嚴厲的警鐘。“現在是時候改掉一些人濫吃野味的陋習了。”
常紀文認為,基于新冠病毒肺炎事件的嚴峻性,不能因為科學證據不到百分之百就不采取或者延遲采取預防性措施。為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同時履行國際公約的義務,應把風險預防作為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禁止濫食野生動物的立法基礎。
22日,14位環境法學界專家就已經啟動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法進行研討。建議呼吁確立風險預防原則,作為決定和未來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基礎;除法律規定的特許情形外,禁止食用野外陸生野生動物、水生哺乳動物及其制品;對于禁食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實行全鏈條的過程監管。
近日,多位全國政協委員也紛紛呼吁為野生動物織密法律保護網。全國政協常委、民盟湖南省委主委楊維剛反映,諸多非法獲取的野生動物,通過有許可證的馴養繁殖單位進行“洗白”,進而得到了運輸證、出售證,并在市場上進行“正常”交易。建議嚴格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審批。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冬奧組委規劃建設部副部長沈瑾也表示,保護野生動物目的不是“為我所用”,建議嚴格區分商業和以保育為目的馴養繁殖活動。全國政協委員凌振國也呼吁收起以“利用”之名向自然無限索取的貪欲。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從源頭上加強重大公共衛生安全風險的防控。
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副研究員張麗榮等人近日在《中國環境管理》(2020年第2期)上撰文表示,在推進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建設的進程中,迫切需要重新審視生態環境和野生動物保護法律,甄別野生動物保護管理中的法律規范短板,實施最嚴格的野生動物保護制度。
張麗榮等專家建議,重建人與動物文明和諧相處新理念,樹立尊重野生動物物種生存權的理念,摒棄濫食野生動物和濫用野生動物資源的觀念。在《野生動物保護法》中重新界定其保護的野生動物范圍,擴展為所有的野生動物,同時將野生動物棲息地納入法律保護范圍。圍繞捕獵、繁育、運輸、儲存、轉讓、食用等環節,全面、科學、精準地構建最嚴格的野生動物保護制度。提高對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和濫食的懲罰力度。
上述專家們還建議,實行最嚴格的野生動物保護利用特許制度,包括建立公共研究(非營利)領域特許審批制度;實行特許行業企業和機構活動的全過程監管;嚴格監控特許行業產物流通渠道;發展替代技術,逐步淘汰一些利用野生動物的藥物。實施野生動物非法貿易、獵殺的行政公益訴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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