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杭州互聯網法院:互金平臺借款人因疫情無法及時還款應根據公平原則合理處理
2月13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出臺了《關于準確適用法律為依法防控疫情服務數字經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見》(下稱“《意見》”),明確依法審理互聯網糾紛的意見,努力降低疫情對經濟特別是數字經濟的影響,維護互聯網經濟秩序。

《意見》指出,依法妥善審理互聯網金融、網絡服務糾紛,穩定正常經濟活動。不同行業不同作業方式受疫情影響不同。要合理運用不可抗力制度,平衡當事人利益,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對經濟活動的沖擊。對于互聯網金融借款合同,借款人一般應按時履行還款義務。如果借款人能證明其確因疫情影響如被確診隔離治療,或者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致使無法及時還款,根據公平原則合理處理。
同時,《意見》還提出,依法妥善審理網絡交易糾紛,保障發揮電子商務保供穩產重要作用;依法制裁電子商務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制裁網上侵害人格權行為,維護清朗網絡空間;依法慎處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支持疫情防控公益宣傳教育;依法審慎開展執行工作,服務疫情防控大局;發揮在線訴訟優勢,確保訴訟權益不受影響。
(責任編輯:DF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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