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拒隔離致病毒傳播 公安機關迅速立案
北京青年報記者2月7日從公安部獲悉,針對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易發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公安部專門印發指導意見,部署各地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查處。近日,部分人員刻意隱瞞情況,拒絕隔離治療,致使病毒傳播擴散,危害公共安全。各地公安機關高度重視,迅速立案偵查。
以公安部發布的最新案例來看,2月4日,四川雅安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侯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1月17日,侯某從武漢返回雅安后,刻意隱瞞從武漢返回的事實,四處走親訪友,與多名群眾密切接觸。1月27日,侯某因咳嗽、發熱去醫院就診時,刻意向醫生和防疫人員隱瞞工作生活經歷,與多名醫護人員密切接觸,造成嚴重后果。目前,侯某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并被隔離收治。
根據《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故意或者放任傳播新型冠狀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責任。對此,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嚴厲打擊此類違法犯罪行為。同時,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防控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責任編輯:DF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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