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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出臺政策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 實施有針對性減稅降費

            2020-02-07 23:38:53     來源:中國經濟網

            原標題:浙江出臺政策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 實施有針對性減稅降費

              近日,浙江省出臺《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關于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包括加大對小微企業降低要素成本支持、財稅支持、金融支持、外貿出口支持等17條政策,旨在充分發揮小微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幫助和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

              據了解,此次發布的17條政策中,在加大對小微企業的財稅支持方面有多項針對小微企業的減稅降費新舉措:包括減免小微企業稅費、延期繳納稅款、緩繳社會保險費以及針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的政策。

              《意見》明確,因本次疫情導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小微企業,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小微企業因疫情影響造成的資產損失,可依法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針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的小微企業,優先落實相關稅費減免政策、優先核準延期繳納稅款。

              同時,《意見》還指出,對因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按規定批準后,可緩繳社會保險費,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完成。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浙江省稅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強納稅人、繳費人辦稅繳費的安全防護,浙江稅務部門已迅速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防控疫情工作的要求,一方面延長了申報納稅期限,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將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另一方面積極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按照“盡可能網上辦”的原則,于1月29日向社會公布了《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防范新型冠狀病毒提倡網上辦稅繳費的服務提示》,建議納稅人、繳費人盡量選擇通過浙江省電子稅務局、浙江稅務APP等網絡途徑辦理辦稅繳費事項。

              據悉,目前浙江省已實現稅務事項清單“網上辦”“掌上辦”100%全覆蓋。同時,充分發揮浙江省稅務局門戶網站、浙江稅務征納溝通平臺、浙江稅務微信公眾號及浙江省電子稅務局在線咨詢和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功能,及時解答對納稅人、繳費人在辦稅繳費過程中遇到的個性化問題和需求。

            (責任編輯:DF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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