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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發布餐飲服務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

            2020-01-28 23:08:03     來源:人民網     評論 4

            原標題:廣東省發布餐飲服務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

            摘要

            【廣東省發布餐飲服務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近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疾病防控方面的專家編寫了《廣東省餐飲服務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從食品原材料 、從業人員要求、操作規范、場所清潔消毒、人員聚集聚餐管控等方面進行了科學指引。該指引內容概括起來就是抓好“五必”:食材進貨“必查”,從業人員“必檢”,清潔消毒“必做”,人員聚集“必控”,操作規范“必行”,共十六條。2020年1月28日,該指引正式對社會發布,要求廣東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嚴格執行。如有發現餐飲服務單位不遵照指引操作的,可隨時撥打12315、12345熱線進行舉報。(人民網)

              近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疾病防控方面的專家編寫了《廣東省餐飲服務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從食品原材料 、從業人員要求、操作規范、場所清潔消毒、人員聚集聚餐管控等方面進行了科學指引。該指引內容概括起來就是抓好“五必”:食材進貨“必查”,從業人員“必檢”,清潔消毒“必做”,人員聚集“必控”,操作規范“必行”,共十六條。2020年1月28日,該指引正式對社會發布,要求廣東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嚴格執行。如有發現餐飲服務單位不遵照指引操作的,可隨時撥打12315、12345熱線進行舉報。指引如下:

              (一)禁止經營、貯存野生動物或野生動物制品。

              (二)不得采購、飼養和現場宰殺活禽畜動物。

              (三)對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證索票工作,確保肉類來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強對豬肉“兩證一報告”的查驗,嚴禁采購、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動物肉類及肉制品。

              (四)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應每天對從業人員進行晨檢(必要時每餐前檢查),做好記錄和建檔工作,發現有發熱(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癥狀、呼吸道感染的在崗員工,應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時就診,在醫院確診為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崗。

              (五)所有在崗員工應配戴口罩上崗,且按規定及時更換口罩。

              (六)從業人員應盡量避免與具有呼吸道疾病癥狀的人員密切接觸,避免接觸野生動物、養殖或生病禽畜動物。

              (七)從業人員在制備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觸垃圾后,要用流動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時間不少于15秒。從業人員應提醒就餐人員在就餐前洗手。

              (八)暫停從武漢來的工作人員工作,并協助將其送至所住(在)社區工作站做好信息登記,接受社區工作站管理,早晚測量體溫,14天內自我隔離觀察無恙后方可上崗。

              (九)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確保餐用具嚴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參照《推薦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

              (十)每天對就餐場所、保潔設施、人員通道、電梯間和洗手間等進行消毒,洗手間應配備洗手水龍頭及洗手液、消毒液等。

              (十一)保持加工場所和就餐場所的空氣流通,定期對空氣過濾裝置進行清潔消毒。

              (十二)提供網絡訂餐送餐服務的經營單位應對外送餐食的保溫箱、物流車廂及物流周轉用具進行每天清潔消毒。

              (十三)如近期有出現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就餐過的餐廳,應開展終末消毒(傳染源住院、轉移、死亡而離開疫點或終止傳染狀態后,對疫點進行的一次徹底消毒)。

              (十四)提高對疫情防控形勢的認識,配合政府加強對疫情防控有關政策法規、科學知識、防控措施的解讀和宣傳,加強對店內疫情防控的宣傳工作,如張貼禁止接待大規模聚餐活動的指示牌等。

              (十五)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飲服務經營單位禁止接待大規模聚餐活動。

              (十六)有條件的餐飲服務經營單位配備相應的測溫器具,對消費者進行發熱癥狀檢測、提醒,如在就餐場所發現消費者有發熱、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癥狀,應積極勸離現場并提醒其及時到醫院就診。

            (文章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DF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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