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安徽:操縱疫情防控商品價格 最高罰款500萬
受近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部分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商品出現價格上漲、售罄缺貨等情況,為保障市場價格基本穩定,1月24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疫情防控相關商品價格提醒告誡書,經營者如有相關不正當價格行為,最高將處罰500萬元。
禁止不正當價格行為
針對疫情防控相關商品價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落實明碼標價制度,準確記錄與核定生產成本,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相關商品,不得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禁止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上漲的;除生產者自用外,禁止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禁止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禁止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據了解,對于經營者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 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對于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此外,對于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 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目前,安徽省市場監管部門已全面部署開展價格監管工作,嚴肅查處借疫情防控之際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為。同時,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撥打12315 進行投訴舉報,一經查實,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
合肥三家藥店被查
1月24日,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執法人員,對合肥市城區的多家藥房開展專項價格監督檢查。檢查中發現,南京醫藥合肥大藥房總店、國勝大藥房潛山路店、安徽安寧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大溪地店涉嫌存在價格違法行為,檢查組已收集相關證據,擬對上枋述三家藥店進行立案調查。
目前合肥市場醫用口罩和醫用消毒酒精缺貨現象普遍存在。且由于受到人工成本提高、運輸費用上漲等多因素影響,口罩出廠價格上漲。因此,尚有醫用口罩銷售的被檢查藥店,口罩價格較疫情發生前,存在一定程度上漲,但并未出現大幅提高售價的行為。其他防疫相關商品供應充足,沒有出斷貨和大幅提價的現象。
(責任編輯:DF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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