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個人所得稅手機APP提醒廣大納稅人,盡快關注2019年已填報過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否發生變化,例如子女達到入托、入學年齡,父母達到贍養年齡或者去世等情況,就需要及時調整、修正。
2020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已開始確認,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表示,月收入1萬元以下的納稅人,享受贍養老人、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后,基本無需繳納個稅。
專家認為,對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工資薪金所得,扣除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無需繳稅或者繳納很少稅款。在此情況下,如果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采取單獨計稅方式,反而會產生應納稅款或者增加稅負。同時,如單獨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可能在稅率換擋時出現稅負突然增加的“臨界點”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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