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杭州市公安局微博通報,12月4日淳安縣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淳安縣“1998·11·12”故意殺人案告破。2019年11月29日10時,經過800公里的行程,浙江杭州淳安縣警方將身負命案的犯罪嫌疑人徐某宏安全押解回淳。
1998年11月12日17時許,淳安縣公安局接報稱:淳安縣千島湖鎮二輕招待所302室一女性青年死在客房內。接到報警后,淳安縣公安局迅速組織警力展開勘驗調查。死者為宋某某,時年18歲,淳安縣人。經法醫現場勘驗檢查,確認為他殺。
經走訪和現場勘查,于1998年11月11日入住該招待所的徐某宏(時年25歲,淳安縣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該人于案發后逃離現場、不知所蹤。接報案當日,淳安縣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并開展追捕工作。
專案組在全縣各鄉鎮發了協查通報,同時尋求上級公安部門支持,在全省、華東刑偵協作區乃至全國發了協查通報,并對徐某宏進行懸賞通緝上網追逃,這一追就是21年。二十多年來,一批又一批追逃民警先后輾轉二十余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專項落地追逃,行程數萬公里。針對疑似逃犯徐某宏的嫌疑人線索,工作組民警上門展開細致核查,但均予以排除。
2019年11月26日,山東省臨沂市警方在轄區一二手車交易市場發現一名男子形跡可疑,民警盤查發現該男子所持有居民身份證系假證。通過進一步大數據分析,發現該男子與淳安上網追逃的徐某宏有較高相似度。
根據山東警方提供信息,淳安警方開展進一步分析研判,經全方面訪查、比對并確認化名“王君河”的男子就是犯罪嫌疑人徐某宏,淳安縣公安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山東。
綜合審查、調查情況查明,1998年11月12日凌晨,因言語沖突,徐某宏將宋某某殺害。案發后,徐某宏立即逃離現場搭乘交通工具逃往杭州,后通過扒火車方式逃至廣東省廣州市,撿垃圾、睡橋底生活近兩年。2001年到山東省棗莊市務工,2003年到山東省臨沂市偏遠小鎮和農村務工并生活至今。
在畏罪潛逃21年期間,為逃避公安抓捕和法律懲處,徐某宏從未與家人、親戚、朋友、同學有過任何聯系和來往,從未返回原籍淳安,不曾因再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而被打擊處理。
同時,其所持的假身份證亦系通過地下黑市購買獲取,相關信息也系偽造,不曾使用過真實姓名和身份信息。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關注微信公眾號(kjxw001)及微博(中國科技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