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式老賴”敗訴 仍有近75萬元待履行
本報訊(記者 張夕)11月27日,唐山“教科書式耍賴”當事人黃淑芬起訴原告趙勇代理律師岳屾山網絡侵權一案有了新進展。北京青年報記者從趙勇處獲悉,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下達了二審判決,維持原判。法院認為,趙勇的代理律師在轉發他人涉案視頻及所發表言論時,未侵犯黃淑芬的名譽權、隱私權。昨天,趙勇表示,黃淑芬所欠民事賠償部分還有近75萬元未履行。黃淑芬方面表示,自己對該判決結果非常不滿意,因受“教科書式耍賴”事件影響到名譽權,自己失去收入來源,故無法還清款項,會按照原計劃繼續起訴其他侵犯她權益的網絡大V。
據趙勇提供的該案二審判決書顯示,黃淑芬在涉案交通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負有給趙香斌(趙勇父親)賠償款的義務,但黃淑芬未全部履行義務,且在訴訟期間主動承擔了大額債務,導致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書所確定義務的能力降低。
案外人趙勇為促使黃淑芬履行生效裁判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而制作了涉案視頻,屬于趙勇對黃淑芬行為的質疑、批評和意見表達,雖然內容令黃淑芬不快,但無侮辱他人人格的言辭。趙勇律師岳屾山提交證據亦可證明轉發涉案視頻內容有一定的事實依據、所發表言論未明顯偏離事實,而黃淑芬提交的證據不能證實岳屾山轉發涉案視頻及所發表言論的內容對相關事實進行了捏造歪曲、夸大,故岳屾山轉發他人涉案視頻及所發表言論未侵犯黃淑芬的名譽權。
同時,鑒于岳屾山轉發他人涉案視頻及所發表言論未侵犯黃淑芬的名譽權,故一審法院認定北京微夢公司未刪除岳屾山轉發的涉案視頻及所發表言論的行為不構成對黃淑芬名譽權的侵犯正確。
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責任編輯:阮璐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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